个体工商户与雇工是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3:40:22 483 人看过

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要从几个标准入手,首先得看单位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按照规定,个体户是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个体户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当个体户员工和老板发生劳动纠纷,可以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延期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你有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没有关系,如果单位招聘要求必须有双证,那么要么根本就不与你签订合同,但与你签订正式合同了,那就和你有没有双证没有关系了,合同签订了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单位就必须给你购买基本的保险,不会因为你没有双证法律就不承认。其实你想复杂了,因为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是其自己提的,只要单位自己愿意,还可以招没有任何学历的人,一样要签订合同,法律不会因为没有学历的人签的合同就不承认。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2、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4、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

(1)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

(2)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3)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

二、司法审判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

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可见,劳动关系认定必当考虑的要素包括主体资格、从属性以及工作内容,并且以客观存在的用工事实为审查路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关系是以用工事实为基础或本质特征的法律关系,用工事实的体现和内涵即《通知》第一条关于主体资格、从属性、工作内容的诠释。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劳动者一方,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等事实。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应当提供反证。在劳动者证明以上事实后,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工资的具体数额、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等能够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

(三)内部承包关系未改变用工的事实

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内部承包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承包人是企业的内部成员,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承包方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3、承包人承包经营的资产为企业所有;4、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劳动者身份。

笔者认为,内部承包过程中,企业不可避免对生产经营进行可控管理,员工作为承包人既要完成工作业绩,又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双方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利润分配的约定并未改变员工提供有酬劳动的事实,内部承包关系也未改变或者取代劳动关系的本质。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要正确理解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企业承包一般不能改变职工的劳动关系,承包方一般不能成为职工的用人单位

1、明确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2、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经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列举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比如民办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又将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列入用人单位范围。因此以上所说的单位都有可能成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其最小单元为个体经济组织,也就是个体工商户(当然要有雇工)。而劳动者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对照以上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不可能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在用人单位将企业承包给承包方经营时,劳动者仍然是原用人单位的职工,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承包经营中劳动关系界定的概念是:承包经营仅仅是企业经营方式的变换,并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归属,企业职工仍然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承包人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在承包人是自然人的情况下,更不存在职工与承包人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

那么,在承包方是具备用工主体的单位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够能够发生变化呢?我认为是可能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发包方也就是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仍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二是,承包方新招聘的劳动者或由自己的企业带过来的企业职工;三是承包方的用工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的形式实现的。这三种情况中,前两种情况劳动者都与承包方有劳动关系,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与承包方也没有劳动关系,其与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个体工商户起名与营业照直接的关系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是国家明确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此前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是参照企业登记名称管理办法进行核准的。体工商户起名的情况介绍如下:据两地工商部门介绍,与以往个体户注册要求不同,《办法》规定个体户注册时可以不用名称,而以前登记时,名称则是必填项目。同时,放宽了个体户名称字号限制。如: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选用厂、店、馆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虽然以姓名作为名称登记的事实早就存在,屯市工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说,这一条作为规定列在《办法》中,个体户可以继续用自己的名字作为注册名称。一、如何改营业执照上的店名?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个体户的营养执照是可以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想要变更名字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的工商局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在填写该申请书时要注意将公司原名称、注册号、想要变更的名称、第二备选的名称以及公司主
    2023-06-23
    444人看过
  • 个人雇工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个人雇工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雇佣关系。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两者雇主的主体不同,前者为非用人单位(含一般个人),后者为用人单位。从逻辑上讲,二者是矛盾关系中的两个不相容概念,二者的外延相加刚好穷尽了雇佣关系的全部外延。一、退休返聘工资是多少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
    2023-06-22
    387人看过
  • 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
    一、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包工头与工人的关系具体要看包工头的性质。1、如果包工头有注册成为一个建筑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的形式,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出现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2、如果这个包工头只是一个自然人(不具备法人的条件),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故雇佣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通过调解或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二、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有是哪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17
    168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雇用员工入职?
    个体工商户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法人组织,没有说那种性质的满足人员数量要求。一个经营实体,人员多少是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确定的,而经营规模与组织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比如你的经营规模和业务量已经很大了,如果还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显然不行。有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注册公司吗可以,需办理变更登记。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事项:企业名称,地址,经济性质,负责人姓名,开业日期,主管部门,生产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数额,职工人数或者从业人数。在职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人数等,工商企业开业的时候,要办理开业登记;歇业的时候,要办理歇业登记;登记事项有变动的时候,要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023-07-12
    101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一、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是否构成工伤个体户经过合法注册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两种。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9
    60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户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适用多长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的有哪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者可以催告其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他。三、的试用期,辞职就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
    2023-04-11
    44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与职工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劳动
    个体工商户必须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个体工商户与员工是劳动关系吗个体工商户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
    2023-08-07
    54人看过
  • 自由职业与个体户的关系是什么?
    个体户不能算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如下: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分征税不变;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此时在征税的时候,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钟点工、个体户等)只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023-07-06
    245人看过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确认?
    个体工商户是指经合法登记,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进行经营的民事主体。个体工商户实际上与自然人(户)是一回事,不同的是自然人(户)的经营属性需要经过许可而已。自然人(户)在经过许可后,具备了在特定行业范围内从事经营的资格,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如何报税(一)个体工商户首先要通过税务局网站来确定是定额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如果个体工商户不了解企业是定额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可以通过当地税务局的网站来进行查询。(二)个体工商户确定好税收征收方式后要先对增值税进行申报。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纳税申报时,不管是采用定额征收还是查账征收的纳税方式,都要先对增值税进行申报。(三)个体工商户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再对其他税进行申报。在完成增值税的报税后,报税人员才可以开始对其他税进行申报,如果报税人员颠倒报税的流程,税务系统不会支持相关的报税业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2023-07-07
    332人看过
  • 四川: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买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关系可以按规定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移8月21日,省人社厅公布《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跨制度参加和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关系的便捷转移、顺畅接续,同时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施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
    2023-04-24
    108人看过
  • 怎么认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具备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隶属程度,劳动关系的隶属性程度要高于雇佣关系。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个体工商户成为用工单位的情况下,要判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满足劳动关系所要求的高度隶属性是比较困难的。在理解这种高度隶属关系时,应当注意: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就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
    2023-06-10
    392人看过
  • 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员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事后造成了残疾,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1)工作
    2023-03-21
    66人看过
  • 工伤申请与雇佣关系的联系
    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的条件:(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交通事故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023-07-02
    185人看过
  • 北京市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天。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甲
    2023-04-23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个体工商户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5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个体工商户与工人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为劳动关系。
    • 工商户与雇员是不是劳动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12
      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是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法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导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与其雇用的人员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工资是根据所经营的行业以及效益自行决定,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
    • 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建立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
      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个体工商户与职工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劳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4
      个体工商户必须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