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月嫂是保姆类,由于保姆类都是雇佣关系,不按工伤算。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月嫂因失误造成工伤谁负责?
月嫂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来自雇主的伤害;
2、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
3、服务人员自己原因受到的伤害。
在传统模式中,对于来自雇主的侵害,受雇人可基于侵权行为法主张侵权赔偿,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也可基于合同违约,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受雇人可择一案由主张权利。
如侵害来自第三人,则受雇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同时由于雇主对于受雇人在劳动期间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依据前面对法律适用的分析,可以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此受雇人可依据劳动法对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规定要求雇主赔偿责任。受雇人在此可以选择第三人或雇主作为赔偿主体,在第三人赔偿后雇主可免除其责任;在雇主赔偿后,其可取得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服务人员自己故意或过失受到的伤害,如其主观上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雇主可以免责,否则,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雇主应当对受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代模式中,对来自雇主和第三人的侵害,服务人员一方面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另一方面,由于其与家政公司订立有劳动合同,二者系劳动法律关系,因而服务人员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可直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家政服务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服务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赔偿,在雇主或第三人赔偿后,家政公司即可免责。在选择家政公司赔偿的情形下,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或雇主追偿。
如果是由服务人员自己的原因造成伤害,由于此时家政服务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家政服务公司,双方系一般服务合同关系,故应当依据“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一般原理在家政公司内部确立责任分担。家政公司基于劳动法对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伤害进行赔偿,对不属于工伤的损失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工伤待遇照顾受伤员工吗
383人看过
-
月嫂工作中受伤能找雇主负责吗
167人看过
-
月嫂伤害小孩怎么维权?
486人看过
-
受伤6个月了公司说帮我报工伤可以吗
231人看过
-
伤后三个月了可以报工伤吗
233人看过
-
半个月前在工地受伤,还可以报案吗?
410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
-
照顾孩子误工费可以全额补偿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以下便是照顾孩子的误工费的相关内容。个人建议你们协商,考虑到伤者是小孩子,适当的赔偿也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协商不成,价格过高,就让对方起诉。(本人不建议进入诉讼程序,案值不大,没必要浪费时间)起诉的话,由于你是全部责任,所以,绝大多数费用都要你出(当然,保险会报销一部分) 1、伤者医药费,按票据赔偿,前期你先行垫付的,从判决数额中扣除(保险赔付) 2、伤者是小孩,不存在误工费,住院只有护理费,
-
孩子委托他人照顾受伤损失该谁赔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高某把孩子送到杨某开的“小饭桌”吃饭,形成了委托监护关系,杨某作为受托人,有对孩子照顾、看管的责任。杨某在高某接孩子之前都有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杨某看到孩子有受到人身损害的危险,而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是一种不作为,造成伤害的,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在约定时间内高某没有将孩子接走,可以认为高某违约,高某应支付杨某一定的劳务费用,但这种违约只是部分违约,并不能解除杨某的
-
月嫂做饭烫伤伤是月嫂的责任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这里涉及到月嫂的来源和身份。r如果雇主直接雇佣月嫂个人,月嫂与雇主形成劳务关系,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做饭时烫伤,如果雇主提供的相关设备设施等没有问题,雇主又没有其他过错的,就不好让雇主承担责任了,只能自行担责。r如果月嫂系雇主从家政服务吧公司聘请,月嫂是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与家政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