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做饭烫伤伤是月嫂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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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服务的方式。一种是雇主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到家做月嫂。前者属于家政服务合同关系,通过合同法来调整。即,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家政服务,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损失的,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者属于家庭自雇保姆,雇主和月嫂之间是雇佣劳动关系,发生纠纷适用民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比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护理不当致婴儿或者新妈妈受到伤害、致婴儿或者新妈妈患病,从而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情形的,应适用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因此,雇主通过家政公司聘请月嫂时,应尽可能选择正规的家政公司,并对月嫂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技能有较多的了解后,签订相对较为详细的服务合同。而通过中介公司和熟人介绍聘请月嫂时,就要更加谨慎。应当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沟通,加强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问题较为严重时要尽快解除合同关系,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诉诸法院,依法维权。月嫂家政服务员与雇主纠纷的原因 一、是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大。随着生育高峰期的到来,外来双职工家庭、尤其是“80后妈妈”渐增,产妇、婴幼儿照料的家政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此类家政服务公司数量急速增加,以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条款,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没有按事先约定的去履行,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补救或者赔偿的义务。首先,出现违约最直接的处理方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最好协商该如何解决问题,损失如何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承担定金责任、赔偿损失等。其次,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的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具体的可先看根据合同规定,违约责任应如何承担。签订合同应当基于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双方不能有恶意的欺骗和隐瞒。如通过欺骗的手段骗得对方签订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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