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首例“自带酒水”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的昆明市荔源快餐店返还该消费者酒水服务费人民币15元。2006年9月4日,高明一行3人到荔源快餐店就餐,结账时,因高明等人携带灌装饮料,荔源快餐店在收取高明24元餐费的同时,还按每人5元的标准向高明收取了15元的酒水服务费。因高明对荔源快餐店收取酒水服务费持有异议,双方发生纠纷,高明遂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荔源快餐店归还非法收取的“酒水服务费”15元并赔偿高明精神损失费14.8元。经审理,五华法院一审判决荔源快餐店返还高明酒水服务费人民币15元,同时驳回了高明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荔源快餐店不服,认为自己对不得“自带酒水”有明确的店堂告示,对开瓶服务费的收取与高明有协商,是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为高明提供了服务,高明也接受了荔源快餐店提供的食品服务,因此双方的合同存在并且包含所有的服务项目,自己有权收取相应酒水服务费,遂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昆明中院认为,荔源快餐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荔源快餐店作为餐饮行业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进行消费,也无权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酒水服务费。荔源快餐店对高明收取酒水服务费,违反法律规定,高明有权要求荔源快餐店返还被收取的酒水服务费人民币15元。昆明中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此案在一审开庭时,就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按照目前餐饮业的默认行规,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而必须在店内消费价格更为昂贵的酒水饮料,已成为餐饮业获取利润的一个途径,此案的判决结果也将对餐饮业提出新的挑战。据悉,在本案二审结果尚未明确之前,昆明市面上已有酒店就打出“欢迎自带酒水”的大幅标语用以吸引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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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不能自带酒水否则收开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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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自带酒水案终审宣判快餐店返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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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可以拒绝客人自带酒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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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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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允许自带酒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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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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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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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合法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2在酒店、餐厅、酒吧等经营场所,经常可以看到“本店谢绝自带酒水”之类的告示,有的餐厅虽然不限制自带酒水,但是会对自带酒水者收取一定的“开瓶费”。谢绝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的做法明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相关告示和规定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即所谓的“霸王条款”。因为经营者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告示,侵害了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谢绝自带酒水是迫使消费者购买高价酒水,是一种强制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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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不让客人带自带酒水合法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6ktv,饭店不让自带酒水是不合法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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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老人在店里吃饭,自带酒水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禁止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餐饮业利用其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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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可以禁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嘛?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7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所以,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否则收取开瓶费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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