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5:53:15 244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出让土地必须是已经省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是已由政府依法盘整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符合现行城乡规划;4、符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5、符合有关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条件;6、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二、办理材料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此材料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提交经年检有效的登记证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用地户自行在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办事大厅递注册开通个人账户交申请材料;(2)查阅相关事项提出用地申请;(3)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确认,生成流水号,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4)窗口收件人员初步核查是否符合用地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出具《业务受理回执》(5)收件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分发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6)股长审核材料。(7)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分管县长审核签发。(8)待县长审核签发后对该批复进行编号、出文。(9)将出具好的用地批复移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用地申请人来领取用地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用地户去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递交申请材料;(2)窗口收件人员初步核查是否符合用地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3)收件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分发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4)股长将材料分发给具体经办人员,经办人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制定方案报股长审核。(5)股长对材料进行审核。(6)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分管县长审核签发。(7)待县长审核签发后对该批复进行编号、出文。(8)将出具好的用地批复移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用地申请人来领取用地批复。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69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博罗县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事项》规定,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4、地价款缴纳凭证(首次抵押交原件); 5、抵押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1)中央单位提交主管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证明文件; (2)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出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及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问题》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土地出让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仍应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明确:“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同时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矿业开
    •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转让,因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转让,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转让要求会因房产证缺失而被拒绝。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哪些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03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