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52:10 229 人看过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到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一、生态搬迁补偿标准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生态搬迁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而搬迁。生态移民各地补助因地区不同差异较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补助标准为人均12000元。

(二)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生态搬迁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而搬迁。扶贫搬迁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贫困,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解决温饱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

(三)生态搬迁的意义:生态移民是指为了保护某个地区特殊的生态或让某个地区的生态得到修复而进行的移民。也指因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贫的条件而将当地人民整体迁出的移民。在三峡工程库区5000多公里的库周带由于库区贫困区县较多,部分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人多地少、资源贫瘠、经济落后、水土流失严重是偏远山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已经享受过拆迁还能第二次享受吗

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你的产权房。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三、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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