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又不想买预售的商品房。但是,迫于要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人就想把预售商品房转让出去。那么,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什么情况下的预售商品房才能进行转让呢?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一般情况下,已经签署完毕并且进行网上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允许业主擅自私下更改姓名,也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期房不允许转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有相关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这种转让必须基于事实性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上才可以。这四种情况分别为:第一是继承,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去世,这种情况下办理了继承公证书后,可以转让到被继承人名下;第二是遗赠;第三是婚姻关系,比如说夫妻双方离婚了,双方须凭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才可以进行转让;第四是司法文书,也就是经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仲裁相关程序判决的,也可以进行转让。
如果属继承转让的,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再凭继承公证书到相关窗口去办理。如果属遗赠转让的,必须要有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如果是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需要有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生效的判决书方可办理。
相关法律知识: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预售商品房转让有什么条件,预售商品房转让的主要程序
124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406人看过
-
怎样转让预售的商品房
343人看过
-
未取得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有效吗
17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处理以及预售商品房转让如何规避风险
247人看过
-
是否可以转让预售商品房
467人看过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
可以转让预售商品房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3预售商品房是不可以转让的,国务院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
预售商品房转让是不是合法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01、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为国家的法律,第四十五条涉及到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问题,针对预售商品房转让的规定是授权国务院,可见并没有对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做出禁止性规定,从该规定的本意来看是准许预售商品房交易的,只是把交易的具体程序、方法等授权给国务院来具体实施而已,因此我们可以理解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是合法的而不是非法的。 2、 从民商理论来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实质为债权转让,合同的
-
预售商品房能有商品房转让功能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2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办理了转让手续的,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的。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应在有效期之内的,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再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合同是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
-
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
-
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注意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在预售商品房转让中应该注意的有: (1)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由于商品房预售在法律上有很多限制,不能满足其中—条就会使预售法律关系无效,所以受让人必须首先确定转让人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合法有效。 (2)标的物必须是正在建设的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最高人民法院(1996)第3号文件第3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住实际取得预购房屋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