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强拆可能引发的争议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3 06:09:25 221 人看过

一、修路强拆可能引发的争议点有哪些

修路强拆可能引发的争议点有:

1.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反悔协议,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

二、农村房子强拆犯法吗

农村房子强拆不一定犯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强拆违法建筑是否需要依据何种程序进行

强拆违法建筑的程序应该是:

1.调查取证,调查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立案告知,向有关人员告知拆除事项;

3.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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