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政诉讼引发的争议受案的范围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以下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引发的争议。 二、因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的争议。 三、因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引发的争议。 四、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引发的争议。 五、因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引发的争议。 六、因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引发的争议。 七、因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引发的争议。 八、因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引发的争议。 九、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引发的争议。 十、因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引发的争议。 十 一、因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引发的争议。 十 二、因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发的争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因为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所以内部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和对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2020.02.12 138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般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4、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
2022.04.13 2,025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2020.01.26 139
-
哪些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以下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引发的争议。 二、因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2023-07-23 15,340 -
下列哪些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为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所以内部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023-02-16 15,340 -
哪些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包括: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
2023-09-02 15,340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范围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2022-11-10 15,340
-
00:55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1,943 2022.04.17 -
01: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811 2022.11.21 -
01:22
非道路的范围有哪些
非道路交通事故在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非道路范围如下: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和乡村道路,或自建自管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铺设的道路;3、农
2,53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