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非全日制雇佣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15:19 268 人看过

第六十八条《劳动合同法》所称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要方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为其他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兼职劳动的,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与兼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和兼职工人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非全日制就业的支付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是小时支付,但不限于小时支付。除了小时工资的形式外,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日薪、周薪或计件工资。由于工人可以在多个雇主工作并从事兼职劳动,因此本条规定的总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累计工作时间适用于在同一雇主工作的工人,而不是指工人的实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雇佣合同终止条件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因生产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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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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