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适用行政许可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6:33:49 125 人看过

土地登记属于行政许可,大类上说,土地证的颁发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

1、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5、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3、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的:

1)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2)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3)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4、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二、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三、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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