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自己写是不行的,现在请假辞职都要这个:
第一:你可以找医院的医生应该可以开。
第二:要有一些病情上的术语。
希望对你有助。
雇员因工死亡,雇主赔偿28.5万元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所律师王永灵、宋义凯成功代理农民工孙某因工死亡赔偿案,雇主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8.5万元。
案情简介:
2005年6月,被告魏某雇用原告的丈夫(死者,孙某)对某办公楼进行装修,孙某在施工过程中,因乘坐的卷扬机轮轴断裂,不幸坠地死亡。事后,魏某给付原告3万元作为一次性赔偿款,并签署了《死亡补充协议》。原告认为赔偿金额太少。
争议焦点:
1.孙某(死者)与魏某是否形成了雇用关系。
2.魏某给付原告的3.5万元的《死亡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王永灵、宋义凯律师的代理意见:
一,死者孙某与魏某形成了雇用关系。
死者孙某与魏某虽然签署的是《安装协议》,但从协议内容中看,魏某负责构件的运输,工具及零部件,技术指导;死者孙某只提供劳务。二人的法律关系正符合雇用关系的特征。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装修费用是从发包方付给魏某,再由魏某给付死者孙某的。
另,发包方也提供证据证明是和魏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并由魏某找到死者孙某等人进行装修的。从以上证据证明,孙某与魏某形成了雇用关系。
二,《死亡补充协议》无效。
虽然魏某在事发后给付了死者的家属3万元赔偿金,但原告(即死者的妻子)认为只是给付了部分赔偿款,且原告并未在《死亡补偿协议》上签字。在该协议上签字的人是原告的儿子,年仅十四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另,补偿的数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太大,有悖公平原则。故律师认为协议无效,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魏某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5万元。
-
雇员意外死亡雇主责任
223人看过
-
司机单方交通事故死亡的雇主责任
330人看过
-
雇员因病死亡雇主责任法律规定
200人看过
-
主要责任者是否能够减轻死亡事故的刑事责任?
201人看过
-
主责造成一人死亡的负刑事责任吗
494人看过
-
雇佣运输关系事故死亡雇主有责任吗
363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雇员死亡雇主刑事责任雇员工作中死亡雇主有何法律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也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雇主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死者的工伤保险责任。
-
-
雇佣关系的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雇主承担责任还是由雇员承担责任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7首先雇主要承担责任。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
-
务工人员上班后事故死亡雇主有责任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务工人员才报到末上班一天就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死者不承担主要责任,属于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足。如果是雇佣关系,雇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
-
雇主能起诉雇员刑事责任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其实你根本就不应该因为此事赔偿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