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1:23:43 454 人看过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而且对使用租赁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独立处分。(3)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不受第三人的干扰。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融资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得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将租赁物设定抵押时,出租人抵押行为不得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权。承租人的使用收益权可以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当然,承租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以不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为限。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如果受到对租赁物享有合法权利的人的干扰,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3.对承租人的协助义务在供货人出现拒绝交货、延迟交货或交货不符的情况下,承租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将根据其与供货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将其对供货人的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的规定,协助承租入办理索赔事宜。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出现,突破了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确定了合同外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继受义务。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势必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这种法律效果因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地位不同而区别。出租人与受让人除发生标的物所有权人地位的改变,受让人也能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进行概括承受,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虽不终止,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在原租赁合同上发生受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及对抗效力

通俗地讲,“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有租赁约定的情况下,租赁期限内,买卖关系不能打破租赁关系,新房主无法行使房屋的使用权,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约定到期时,新房主才可以行使房屋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买卖不破租赁”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承租人基于租赁权对于第三人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二,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对抗租赁物的新所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原来在租赁合同中所做的其他约定,租赁物新的所有权人也一并遵循。

2、受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受让人从出租人(原所有人)处购买了租赁物而成为租赁物的新所有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让人必须承受原所有人的出租人地位,承受原所有人在租赁物让与前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承租人产生法定继承性的租赁关系。一般而言,受让人在受让租赁物时即享受以下权利:①租金请求权。此租金请求权以受让人受让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承租人并未交付剩余租期租金为前提。②返还租赁物的请求。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要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受让人受让租赁物,即负担以下义务:

①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且并非仅以消极的不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办条件,而须在租赁期限内积极地使承租人使用收益。由于受让人继承了出租人的地位,在租赁关系存续中,若租赁物出现损害或瑕疵致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时,受让人便负有保持租赁物合于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

②维修义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遭到毁损,为保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状态,在维修有必要和可能情况下,受让人应当予以维修。

③妨害除去的义务。与维修义务基于同一事由,为保持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在租赁物出现妨害或有妨害预兆时,受让人须尽力除去或防止其发生。

④瑕疵担保的义务。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为目的,使出租方负瑕疵担保责任能有效促成此目的的实现,也是租赁权物权化的一个表现。

⑤履行原租赁合同所订的其它义务。买卖不破租赁在法律上使受让人强行承受出租人的地位,受让人须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例如关于原租赁合同之租期的有无和长短,依原约定,受让人无单方面变更的权利。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①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订立租约的目的在于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因租赁物交付、移转占有而使此权利成为现实,承租人可就租赁物直接行使使用收益权。由于此权利的行使以占有为必要,因而占有权也成为承租人所必享有的一项权利。

②请求除去妨害的权利。受让人为积极促使承租人使用收益,有妨害除去的义务。

③费用偿还请求权。因出租人负有使承租人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的积极义务,所以承租人为恢复此状态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由出租人偿还,例如关于修缮的费用,此点已达共识。

同时,承租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①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承担修缮或瑕疵担保义务是以毁损非基于承租人的原因,而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权,对保管租赁物有便利的条件,其应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承租人因未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致租赁物有毁损或灭失的,乃基于自身的原因,应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就对此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②支付租金的义务。

③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人丧失对租赁物的占有权,受让人恢复所有权的圆满状态,可基于物权权能请求承租人履行租赁物返还的义务。

3、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原出租人因让与租赁物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与承租人之间不再发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原出租人不能再向承租人请求租金支付,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了时,不再向原出租人履行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所有权移转时基本终止。

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了变动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其影响。就是说,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物的新所有人要尊重租赁物上的承租人的使用权的原状,即租赁物的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新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后,可以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履行义务,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依照原租赁合同不变。而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交付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交付租赁物、将物品的使用交付给承租人、保持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为承租人提供维修服务、保证物体的质量、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收入。这些义务是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必须遵守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租赁物;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3.将物品的使用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的物品;4.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5.租赁合同是持续性合同;6.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约定质量,使租赁物与约定的使用收入状态相结合;7.保证物体的缺陷;8.出租人应保证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按照承租人的合同正常使用和收入;9.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如果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承租人无法使
    2023-09-18
    491人看过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2.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承租人、出租人和出卖人。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出租的财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效果。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须支付租金。三、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有: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对简单以融资租赁方
    2023-06-19
    171人看过
  • 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内容包括: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赁物如租的是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里,而不应露天摆放。租赁物是电脑的,在使用后关掉电源开关等等。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很多租赁物都是需要对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的,如果不进行经常的维护,就难以保证正常的运转。3.通知和协助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坏的蔓延或损失的扩大。有时租赁物发生故障来不及要求出租人维修,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行对其进行维修,承租人应当先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先垫付,之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或者在租金里扣除。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包括: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
    2023-06-08
    30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与租赁合同相比较,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
    2023-04-30
    472人看过
  •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指承租人仅为满足生产、短期或临时需要而租赁资产;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融资,承租人有明显的资产购买企图;2、风险和报酬不同,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内资产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租赁资产视为自有资产,在享受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保险、折旧、维护等相关费用;3、不同的权利,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但无特殊权利购买廉价资产,融资租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以优惠租金购买资产或延长租赁期限。一、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怎么处理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以及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2023-06-23
    200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义务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到第七百六十条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总的来看,在合同当中,出租人享有出租物所有权,收取租金,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的权利;承担提供租赁物,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等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2、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交、少交、迟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补交未交的租金。3、出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的权利。4、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
    2023-04-13
    42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共有哪些人?
    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此情形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须经租赁物所有人同意的,须征得所有人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可以是以下6种人:1、财产所有权人;2、国有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人;3、典权人,在典期内,可以将典物出租以获取收益;4、使用权人,依法获得某种财产使用权的人可以将财产出租;5、占有人,即以善良意愿将财产占为已有的人;6、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财产再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
    2023-06-09
    155人看过
  • 出租人与承租人需承担哪些租赁合同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2、承租人逾期不支
    2023-07-14
    40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什么
    一、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也就是说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出租人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租赁合同一经签
    2023-06-23
    279人看过
  • 正在融资租赁过程中出卖人有什么义务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交付融资租赁标的物、收取租金、承租标的物之瑕疵担保和损害赔偿、向出卖人支付融资租赁标的物的价金、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等。一、有名合同有什么规定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等。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二、什么情况承租人能拒绝接受交付标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能拒绝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1、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2、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交付。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
    2023-02-22
    23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2023-08-06
    2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2022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具体包括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赁物是不动产和动产。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3.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1款)。融资租赁合同未作限制性的规定。4.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5.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而对于融资租赁,则依照约定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二是续租;三是归承租人。二、
    2022-07-24
    128人看过
  • 租赁主要的分类有哪些,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租赁主要的分类如下:1、从租赁的目的分,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2、从征税角度来分,有正式租赁和租购式租赁;3、从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转租赁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2、风险和报酬不同;3、权利不同;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4-05-12
    6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介绍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所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合同以及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孤立的,恰好相反,二者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二、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这些: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三、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
    2023-05-0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2、出租人享有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出租人有什么方面的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
      有以下的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
    •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具有哪些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6
      租赁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1、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
    • 融资租赁时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融资租赁时,当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时,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维修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并承担在自己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