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受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8:12:25 103 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时一般应提交申诉书。申诉书的内容除陈述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事实外,还应有具体请求,包括请求责令单位改正,责令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经查证确实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侵害女工权益的问题
    如何处理侵害女工权益的问题(一)向工会及其女工组织求助工会及其女工组织是代表女工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维护女工权益的桥梁和纽带党政联系广大女职工。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能。因此,当女工权益受到侵害时,(二)向本单位劳动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并向当地女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申请调解、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退市、解聘、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邀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
    2023-05-07
    192人看过
  • 女性权益受到哪些侵害
    法律综合知识
    一、女性权益受到哪些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公安、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投诉和寻求帮助。?二、女性如何防范性侵1、避免衣着暴露去拥挤和僻静地方。2、避免晚出晚归,提高警觉。3、发现性骚扰行为及时报警。4、遭遇性骚扰要大声呼救。5、自卫反击时设法留下证据。6、遭遇性侵犯后及时检查。三、遭遇性侵后需要记住哪些事1、记住特征遇到有强奸意图的歹徒,智取优于强攻,因为男女天生的身体差异,男子即使身高等条件占劣势,也往往能在厮打中占上风,且歹徒往往携带凶器准备行凶。所以,用语言、行为麻痹歹毒以自救是明智选择。如果情况不容迂回(如歹徒持凶器),暂时没有获救可能的话,要知道生命永远比贞洁重要,遭遇性侵害时,及时恢复冷静,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同时,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2、留下痕迹暴行过程中,在
    2021-10-29
    353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提起诉讼
    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提起诉讼。所谓股东知情权诉讼,是指公司股东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通过法院提起的行使其知情权的诉讼。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股东提起诉讼查阅公司账簿、记录,要求公司答复有关问题。股东知情权的客体范围如下:1。公司登记信息包括公司的设立方式、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利润分配方式、登记事项的实际变更等。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经营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一)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时,他应提出书面请求,说明请求的目的。(2)股份的数量和持有时间没有限制。(3)对合法目的的限制。(4)股东原则上行使知情权,并委托会计师、审计师代为行使。(3)股东知情权的原告:股东,股东知情权的被告: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以及其他
    2023-05-07
    205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受侵害时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九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当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受侵害时,依据国务院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2023-06-21
    391人看过
  •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
    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所谓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这类诉讼包括: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等2)决议无效之诉3)损害赔偿之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股东派生之诉,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是相一致的,因此股东为公司利益而起诉,实质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不那么直接罢了。我国公司法151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2023-06-13
    441人看过
  • 女职工权益被侵害后的维权方式
    一、女职工权益被侵害后的维权方式(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代表女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女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能,因此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地方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女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所在
    2023-06-05
    288人看过
  • 五种行为严重侵害女职工权益
    调研发现,用人单位五种行为严重侵害三期女职工合法的劳动权益。一是制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等做了明确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利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6种情形,在企业规章制度里规定不合理的条款,制造障碍造成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从而解除劳动关系。比较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以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或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而解除劳动关系。二是以保护三期女职工为由,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变相给女职工降职降薪。女职工三期期间,由于不能正常从事原来工作,很多用人单位为降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经营成本,以保护女职工为由,给女职工降职降薪,甚至希望通过此方法逼迫女职工辞职。实践中,由于女职工处于弱势地位,非不得已,不会主动提出异议,一般只能忍气吞声。
    2023-06-05
    341人看过
  • 受害人如何提起确认侵权诉讼
    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一、侵权行为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
    2023-02-27
    128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权益受侵纠纷多发
    职工怀孕单位侵权花样多2012年,二中院审理了23起涉及女职工生育权的劳动争议案件,纠纷主要类型有:用人单位对怀孕、生育、哺乳的女职工进行调岗降薪引发的争议;用人单位安排怀孕、生育、哺乳的女职工从事出差等繁重工作,或者安排待岗仅发放生活费,迫使女职工辞职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及不发、少发女职工产假工资导致的纠纷;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存在旷工等违纪行为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此外,还存在流产女职工及违反计划生育生产女职工要求产假待遇的纠纷。白领、蓝领均有被侵权在被侵权的女职工中,从事的行业涉及教育、纺织、科技等各类行业,并非局限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岗位涉及教师、管理、前台、财务等各种职务;50%以上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即使缴纳生育保险的,也存在低于正常工资基数缴纳或缴费期间不完整的情况;超过78%的用人单位不发放或不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2023-06-05
    256人看过
  • 工伤与侵权竞合受害人应如何提出赔偿
    工伤与侵权竞合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获得双重赔偿。我国法律不禁止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救济方式;法律并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侵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得要求劳动者先向侵害人索赔后才能申请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是同一法律事实中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024-05-09
    407人看过
  •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妇女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怎么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
    2023-04-24
    189人看过
  • 如何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遭受侵害
    一、如何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遭受侵害一是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要求的权利,这里的有关部门既可以是党的部门,也可是政府有关部门,还可以是工会等社会团体,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其他调解机构等;三是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四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如果劳动者不服或不满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二、员工的劳动权益都有哪些1.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5.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6.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8.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三、员工的劳动权益可以转让吗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如果经对方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转让后,具体内容不变,合同主体
    2023-11-17
    426人看过
  • 受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一、受害人如何提出抗诉受害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刑事抗诉的形式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
    2023-06-04
    192人看过
  • 女职工权利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代表女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女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能,因此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地方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女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2023-08-0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3)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为什么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受到侵害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El988]国务院第9号令规定,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l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怎样申诉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9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权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报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消费者
    • 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申诉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申报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山东省实施《
    •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3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 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 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 所谓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这类诉讼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