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53:12 216 人看过

变更合同的特征是:

1、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

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

3、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变更。

4、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

实际履行特征是:

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2、实际履行的基本内容是,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

3、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一、劳动合同快到期前可以变更时间吗?

劳动合同快到期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到期前,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该变更有效。同时《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作出限制。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双方合意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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