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综合性电子商务法正当其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33:18 143 人看过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如火如荼,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和结构调整重要着力点。前不久,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原则、框架设想和主要内容,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一致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滞后、空白点多,现有规定效力等级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启动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可谓正当其时。

电子签名法捉襟见肘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仅有的法律是电子签名法。该法于2004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解决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问题。电子商务法起草研究参与者、北京薪评律师所执行主任张韬说:该法并未解决电子合同、电子票据、电子支付等电子交易环节的其他关键问题,全流程电子商务存在诸多障碍。此外,现有法律主要规范线下商务活动,应对互联网线上交易显得捉襟见肘,既无法全面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也无法有效保障各方权益,因此还应有专门法或者特别法进行规定。

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认为,我国各类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企业的网规值得在立法和治理电子商务时借鉴。这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企业在十余年起伏中沉淀下来的有效治理措施,是来自第一线的实战经验,是企业在既无法律指引支持、又无国家执法措施保障的情况下摸索出来的宝贵经验,可谓是治理创新的典型。

例如,《淘宝规则》(2012年2月版)共129条,从用户注册到商品陈列,从搜索到广告、从身份认证到信息核查、从知识产权保护到反欺诈,从消费者保护到用户数据保护,基本涵盖在淘宝网上从注册到交易完成会遇到的所有问题。依照这些网规,淘宝网有效维护了电子商务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利益,极大减轻了政府压力。

部门规章效力等级低

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指出,现有电子商务法规多数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较低,无法适应电子商务所涉及的诸多交叉领域,直接造成其适用范围和力度不足。比如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全面针对电子支付中的规范、安全、技术措施、责任承担等进行规定,贯彻了电子签名法并充分估计了电子支付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是一部很有意义且操作性很强的规定。但该规定连部门规章都算不上,只是提供一种指引方向,强制力和约束力有限,在执行中会使服务商和用户产生不疼不痒的感觉。

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题调研组在《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报告》指出,由于缺少综合性上位法,统一的电子商务行业管理与服务体制尚未有效建立,规范、指导电子商务发展主要依靠大量的部门规章。一些部门规章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有的规定甚至相互矛盾和冲突,使得市场主体难以适从。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些重大政策问题,如税收、工商登记、互联网金融等也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不利于形成正确市场预期,也给企业正常经营和政府部门执法带来困难。

起草组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尽快制定综合性电子商务法,理顺体制机制,减少各类准入审批,明确促进政策,降低交易成本,鼓励电子商务应用。通过立法规范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滞后新问题频现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驶上发展快车道,2012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8万亿元,同比增长30.8%,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逾两百万。同时,网上支付、物流快递、电子认证、数据服务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也日益成熟完善,新型电子商务日新月异,交易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如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和手机网民增长,移动电子商务正在引领新的潮流和趋势。

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认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创新极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导致原有法律和规定迅速过时,特别是市场秩序监管方面出现较多立法空白。近年来,电子商务领域交易主体真实性、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行业竞争秩序问题凸现,出现了电商价格战、3Q大战、围攻淘宝商城等事件,因此,规范市场、加强监管迫切需要电子商务法。

每一天都有新的技术和模式出现,法律无法跟上技术和新模式发展,因此立法应具有超前意识。张韬说,不一定对每一个新技术模式都单独立法,而是应该在立法过程中对基础性和本源性的技术和模式作出分析判断,为未来法律进一步发展留出相应接口。此外,立法也应为现在和未来能预期的法律问题设定基本原则,从而保障各方权利、规范行业秩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
    2023-03-29
    300人看过
  • 综合工时制规定每月工时
    一、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二、综合工时制规定每月工时根据
    2023-04-04
    215人看过
  • 综合工时制180小时违法吗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中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一样,同为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以每天不超过8小时计算,每月最高工作时长为166.64小时。以整数计为20天,16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超过的部分视为加班。超过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2023-03-20
    403人看过
  • 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区别
    一、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区别这两种工作制的主要区别为适用对象不同: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固定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
    2023-04-12
    211人看过
  • 综合工时制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一、法定节假日是综合工时制吗所谓综合工时,使企业因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的忙时加班、闲时调休的一种弹性工时制度,虽然企业获得了综合工时的行政批准,但并不等于可以肆意安排加班和不顾员工休息时间的安排工作,综合工时制度仍然收到下列几条的限制:1、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根据批复的综合工时制度周期,及时安排员工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仍然需要按照法定标准结算未能调休的加班费3、国家法定假日是不能调休的,如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需要按照300%的加班费标准结算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平时计件定额的300%结算员工计件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六十二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六十五条
    2023-03-07
    432人看过
  • 综合工时制有哪些规定?
    1、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所谓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在企业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加班加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为了完
    2023-03-0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在电子商务中采取各种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违法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诸如域名枪注、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商业秘密侵权等。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是传统经济中不正当竞争
    • 电子商务法不正当竞争的处罚制度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电子商务法不正当竞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 电子商务法不正当竞争的处罚制度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电子商务法不正当竞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草案二审稿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工时制法定假当班被抽休怎么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单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综合工时制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20
      1、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所谓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在企业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加班加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