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治疗失误承担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1:08 446 人看过

用人单位要求工伤员工上班耽误了治疗要负相关医疗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上班时间遭遇工伤,工伤治疗期不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何办理外转治疗手续和报销医疗费用?

因病确需转外地治疗的患者,由定点医院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院长签字,报县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外院治疗。危急重病患者可先行转院治疗,但必须五天内补办审批手续。转院病人出院后需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住院发票(电脑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报县医保中心审核报销。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转往省内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费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报68%和70%,转往省外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报58%和6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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