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是否仍要遵循保密协议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02:57 294 人看过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即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离职后开公司做原公司同类产品算违反保密协议吗

1、这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要是离职后自己开了公司,又做着跟原公司相同的产品,就需要格外注意保密协议,避免因为违反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了。实际上,就你这种情况的话,会不会违反保密协议还得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只要你跟公司签了的需要保密的产品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这个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的。

不过,有些保密协议会约定保密期限,因此,那只要过了保密期限,即使做的产品就是利用公司的保密技术的,那也没什么违反协议的说法。

(2)若你新注册的公司将要生产的产品要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就需要慎重,因为即使没有签订该保密协议,也不得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关于这一点,需要格外注意。

不过,离职后做了跟原公司相同的产品,只要不碰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内容,那就不会说违反保密协议了,但要是不清楚现在做相同产品会不会违反保密协议的内容的,开公司不是小事,建议可以找个律师及时规避法律风险。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2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离职后还需要遵守保密协议吗?
    一、离职后还需要遵守保密协议吗?离职后还需要遵守保密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2.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
    2023-04-25
    189人看过
  • 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守自己签订的保密协议
    如果是在保密期的,需要遵守保密协议。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有效。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商业秘密须具备三个要件: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不能通过公开渠
    2023-04-22
    68人看过
  • 离职后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吗
    如果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则劳动者需要遵守保密协议,反之协议无效,劳动者不需要遵守。一、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如果是公司无过错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过错而辞退劳动者,则不需要赔偿或补偿。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二、工作一个月被辞退应赔偿多少具体看用人单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2023-04-06
    347人看过
  • 您离开后是否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是指设计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等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由权利人实际保密。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信息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得;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基本范围。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方法、计算机程序等。商业秘密作为技术信息,又称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在国际贸易中通常被称为专有技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赛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投标底价、谈判方案等。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
    2023-05-07
    465人看过
  • 您离开后是否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是指设计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等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由权利人实际保密。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信息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得;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基本范围。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方法、计算机程序等。商业秘密作为技术信息,又称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在国际贸易中通常被称为专有技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赛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投标底价、谈判方案等。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
    2023-05-07
    484人看过
  • 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商业秘密须具备三个要件: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到的;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对
    2023-04-02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循保密协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即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
    • 离职后还要遵循保密协议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
      1、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即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
    • 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循保密协议中的条款!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7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
    • 离职后是否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
      离职后在保密期的,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保密期限已过的无需继续遵守。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离职后是否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1、离职后在保密期的,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保密期限已过的无需继续遵守。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