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为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4:42:00 101 人看过

生活中,合同的变更多半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其他原因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里的情势主要指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的形势等,不包括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实际上是赋予无过错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上述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当事人变更的请求权是应该的。

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只不过说合同的履行期应当是在。的时间。

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但我们国家合同的履行期和有效期往往会发生重合的这样一种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合同的履行期就跟有效期是完全一致的期间是一致的,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合同的履行期一定是在合同有效期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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