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歧视”存在的根在何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10:37 248 人看过

10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时透露,新的配套法规即将出台,诸如保障公平就业等原则性的法律条文将细化为哪些岗位不适合妇女等可操作性条款。

在当前的人才市场上,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可谓随处可见。一些用人单位对职位的要求明确注明只要男性,或者男性优先。一些人才交流会上,女性甚至成为了男性就业的附赠品――单独的女生求职不予考虑,只有在有男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接受由这位男生推荐一位女生。真是荒谬绝伦!

为什么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招收女性?这些岗位女性真的不能胜任吗?当然并非如此。一些招聘者坦承:这些工作让女性来做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来应聘的女生大多处于婚育年龄,工作不了几年就要怀孕、生育,精力大都放在家庭而不是事业上了,但她们的待遇却和男性一样,因此我们更愿意招聘男性。显然,这是用人单位在规避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女性身负生育子女的社会职能,自然在子女和家庭上要多花费些时间,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应得到全社会包括用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可一些用人单位只考虑自身经济效益,认为女怀生育会影响单位工作,或者对女性工作能力有所怀疑。就业歧视成为女性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女性就业歧视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与法律规定的漏洞有关。在以往的法律政策中,也有类似不得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等方式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但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不适合女性岗位界定的模糊,现实中这种不适合被人为扩大,常常成为用人单位拒收女性的借口。显然,通过立法方式明确不适合岗位的具体范围,一方面有利于对女性特殊权益的保护。由于女性体质的限制,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部分劳动强度过大或高危的岗位不适合女性工作,比如水下作业或者矿山、井下、高空等。国家不提倡甚至禁止女性在这些岗位就业,是对妇女特殊权益维护的重视。更重要的是,立法明确不适合岗位的具体范围其实是对女性就业权的保护和尊重,让广大女性真正拥有反对就业歧视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武器。正如张小建所说的,比如在招工中,有人说我这个岗位就不能招用妇女。那我们要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你要标示出哪些行业不适合妇女,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像这样具体化的东西我们都要落实到位。

当然要真正消除女性就业歧视,从观念上改变对女性的偏见显得更为迫切,那些戴着有色眼镜对待女性的人如果不心悦诚服,就不可能在行动中真正做到男女平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女性就业歧视相关文章
  • 法律禁止女性就业性别歧视
    无论何种用人单位,在其录用人员时,都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是现代社会男女就业权利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社会反对性别歧视潮流的必然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条法律规定的立法理由是:(1)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的劳动权,这项权利的实现不受性别的影响。(2)我国劳动法第13条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3)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4)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女性劳动者就业机会和从事职业的岗位往往比男子少,就业难度较大。如果不对妇女就业提供保障,就无法使妇女享有同男子平
    2023-05-01
    484人看过
  • 调查显示67%的女工认为存在性别歧视
    黑龙江省总女工部开展了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调研。此次专项调研结果同时显示出,依然存在一些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在调研过程中,对于女职工最关心的权益的调查,高居榜首的是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问题。四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利益的重要内容,而调查结果显示该项内容也是存在问题最多的。一是产假工资问题。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按照《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绝大部分的生育女职工会得到高于本人实际工资的生育津贴。但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企业就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工资照发,照什么样的标准发?目前可供选择的标准主要是:女职工产假前本人的实际月工资,企业上年度职工人均月工资,本人基本工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大多数企业选择了发放基本工资。而在合同中只含混地写明工资照发,再加上生育保险的窄参与面,这些都影响了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2023-06-05
    309人看过
  • 什么是确立女性就业歧视的标准
    确立女性就业歧视的几个标准:(一)面试时进行和工作性质无关的区别性提问单位在招聘时如果要求应聘者提供婚姻状况、家庭等个人隐私情况,应该视为性别歧视。对这一标准的把握,关键在于举证。而事实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遭受女性就业歧视的女性来时是不容易的。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将这种情况称为托辞性理由,即:原告如果声称自己未被雇佣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女性,就得证明雇主故意歧视她。但是一旦原告做出因性别理由被拒绝雇佣的推论,证明责任便转移到了雇主身上。如果被告提出了拒绝雇佣她的替代性的、合法的和非歧视性的理由,原告便有机会证明被告陈述拒绝雇佣她的理由是某种借口而已。(二)以绝对等同代替平等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条件,因而女性在特殊时期不能等同于正常状态的他人。绝对的等同必然会导致对女性的不公正待遇,形成性别歧视。在一判例中,最高法院认为不能因为妇女的特殊状况和人们不同而歧视妇女。为了决定是否发生了性别歧视,法院
    2023-06-05
    244人看过
  • 我国关于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对策
    (一)有关女性劳动女性就业权的保护性规定1、保护女性平等女性就业权。劳动者(包括女劳动者)享有平等女性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保护女性平等发展权。晋职(指职务、职位的提升)、晋级(指提高工资级别)、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活动中的地位和标志)等方面不得歧视妇女,应当坚持男女平等。3、不得无故辞退女工。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特别的劳动保护。针对女性特殊的生理状况,法律作了相应的规定,分为两个方面:(1)女职工的一般劳动禁忌。(2)女职工四期保护。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并不缺少对于女性平等女性就业的保护,但这些规定大多属于纲领或宣言式的概括性条款,由于对法律后果缺少详细而具体的设计,使得法律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二)我国有关歧视性的法律规定歧视性法律主要体现在关于男女不同龄退休的相关规定中。分别是1978年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如何解释就业歧视
    一、什么是“就业歧视”?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二、“就业歧视”的表现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中,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年龄歧视。用人单位总是把求职者的岁数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许多城市大龄下岗职工深受其害。48岁的张先生是太原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听说南方许多企业缺乏技工。具有熟练电焊技术的张先生想通过中介公司去南方打工,可是许多企业的招聘条件很明确:只招35岁以下的。张先生遗撼地说,我一看人家的招聘条件,再一看去应聘登记的都是清一色的年青后生,一下子就心灰意冷了,扭头就走。现在只好找了一份家政清洁工作。二是性别歧视。在每年的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会上,许多用人单位明确声明“不招女生”。其借口是
    2023-05-25
    245人看过
  • 生育待遇提高如何避免女性就业歧视加重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众担忧:修改后的条例明显提高了女职工生育待遇,不少职场女性担心会面临新的就业危机。林*琴在一家私企工作,她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本来就担心生孩子会对工作不利,如果生孩子的费用再让私企老板出,工作十有八九不保。此外,一些正在求职的应届女大学生也担忧“产假的延长”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令女性特别是未生育的女性求职更加困难。权威解读: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红表示,许多企业和单位在招收员工时首先从效益和成本方面考虑,尽量避免招收女员工,这就造成了招工中的性别歧视。而现在的税收政策是只奖励纳税多的企业,对大量招收女职工的企业却很少进行奖励。其实,政府可以按照招用女员工的比例以返还税
    2023-05-04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性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对女性求职者因为性别原因而谢绝录用的现象。 这种歧视现象存在的原因有多种,包括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特有的生理结构、生育阶段带来的成本等。女性就业歧视不仅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也损害了女性的劳动权利,... 更多>

    #女性就业歧视
    相关咨询
    • 就业歧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12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这个公约对“就业歧视”做了界定。《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就业歧视的定义:简单地说,“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视为歧视。”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业歧视定义有三个方面含义: 1、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用
    • 什么是就业歧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什么是“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二、“就业歧视”的表现 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年龄歧视。用人单位总是把求职者的岁数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二是性别歧视。在每年
    • 就业有歧视可寻求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日前,一起因“形象欠佳”被无故解聘六指员工的案件在徐州鼓楼区司法局牌楼司法所的关注下,成功得到圆满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六指员工的合法权益。张某是一名38岁的中年妇女,来自农村,没有文化,没有特殊技能,很难找到工作。去年4月,谢某在鼓楼花园附近开了一家饭店,张贴了一张招聘启事,要招服务员等招聘信息。看到招聘消息后,来自农村的张某被招进了店内工作,饭店老板谢某当天与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以每月
    • 一只眼睛失明在就业竞争中遭到歧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不应当受到歧视,如果受到歧视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 产假延长女性歧视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7
      目前,产假期间妇女的工资是由社保出的,但是,这还不足够。一是,有没给齐的部分,还是得由妇女所在单位出的。二是单位因为人员变动的效率损失被忽略了。这个时候,保护、优待生育妇女的规定,不过是法律强制一部分人必须做什么,强制这部分人必须为妇女生育付出额外的代价。 比如,保护生育妇女的利益,针对的就是企业主或生育女性身边的同事。如果老板请一个人来替代,或者多给加班费给其他员工,让他们多承担一些工作,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