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一、房东不租了提前多久通知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二、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处理
欠房租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对承租人进行催告;
2、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
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4、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一、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项;
2、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签字;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综上所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较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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