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即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物,应当保证第三人在租赁期间不能就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要求实现抵押权。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应当是善意相对人,即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人没有处分权,如果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愿意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的,出租人就不承担责任。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承租人怠于通知致使出租人能够补救而未能补救的,出租人对承租人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义务法律规定
(一)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
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二)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三)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四)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
转租、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租赁物收益的归属及租赁权的性质
21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将发生什么法律后果?承租人有何义务?
83人看过
-
因他人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或收益的,该怎么处理
338人看过
-
承租人应如何使用租赁财产
465人看过
-
出租人如何才能使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457人看过
-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482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承租人未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害,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8首先,您与租车人之间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合同的租赁物是五铃车,因此,此种租赁关系受租赁合同的调整。其次,关于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应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此,出租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承租人的不合
-
第三人主张权利及租赁物收益归属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由此给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的收益,除当事人有约定的外,归承租人所有。租赁物
-
第三人能否代表承租方行使业主权利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6首先,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
出租人租赁房产时应当如何主张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你可以要求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也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
为什么承租人正当使用租赁物而不承担租赁物损失赔偿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依《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有权按合同的规定或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不应承担对租赁物的修复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并不能归责于承租人,应视为合理损耗,这属于正常合理的损失,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