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7:02:39 320 人看过

小产权房买房成本较低,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以这种房子没有合法流转空间,不允许对外销售,法律不会保护买家权益。

一、被查封、抵押的房屋或者土地

房子被抵押或者查封了的房子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买家自然拿不到房产证。如果土地被查封、抵押,也办不了不动产证。所以,大家签房产合同前一定要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和土地处于无*押、无查封状态。

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

有的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未取得规划审批;私自变更规划或改变土地用途;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等等,由于开发商的这些原因,房子是办不了房产证的。

三、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买这类房问题会比较多,拿到房产证的风险大。

四、集资房

集资房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能随便买卖。职工想要转让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内部全部村民所有的所有权是不能流转和买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村集体同意给予个人建宅基地或者村办企业等使用土地的权利使用权经过批准是可以在村内流转和买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机制介绍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
    2023-08-15
    42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小产权卖房不是原房怎么办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2024-04-21
    70人看过
  •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一般属于小产权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的所有权人是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的所有权人是证照上的登记人。所有权人是拥有对房屋具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的个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所有权人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
    2023-07-25
    21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集体土地开发的房屋,如果土地权属来源不合法,即未征收集体土地,改变土地性质的,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房屋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
    2023-03-02
    178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一、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
    2023-03-20
    61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房子和国有土地房子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一)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二)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1、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2、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1)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2)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三)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
    2023-02-09
    290人看过
  •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发包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发包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二、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2、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
    2023-06-17
    365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性质
    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农村集体土地有哪些类型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指的农村中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但是用于修建农房的空白地;自留地是指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
    2023-07-02
    198人看过
  • 农村集体用地建公租房非小产权房
    政府回购商品房非托市2012年,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保障房,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昨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对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做出上述表示。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也表示,这意味着,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不仅有开工数量要求,也有竣工任务要求。同时,2011年开工的一千万套住房,多数会在2012年、2013年竣工。冯俊表示,对骗租骗购行为的处罚,还得要通过立法来解决,不能通过一般的文件,所以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也在进行当中。有网友提出,一些地方政府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是否是在为房地产托市?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认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用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低收入家庭,这是去年出台的公租房政策明确规定的,不是为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企托市。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有条件有网友提出允许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对此,冯俊说
    2023-04-22
    33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造房有没有产权
    一般来说,农村房子确实是有房产证的,就是盖房子时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凭借这2样证件就可以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了。一、农村房屋房产证如何申请1、首先申请的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要国土局颁发的基地土地使用证;2、然后如果要在土地建房的话就要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建设报批手续,竣工以后要去规划建设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证明;3、当一切完毕之后就要向当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了,要将房屋合格证,土地使用证还有报建验收,房屋面积测绘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房管所,然后房管所再进行审核和公告,最后登记发证。二、没交房的期房能卖吗?没交房的期房,如果取得了“五证”就可以卖。期房销售的主要条件是需要具备“五证”,指以下五种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该五种证书,房产商才能销售期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2023-03-02
    28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交易受不受保护
    不受保护。小产权房是指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卖给非本经济村组织成员。比如,农民宅基地拆除后盖成商品房,城里的市民去购房,就是小产权房。国家明确规定城里居民不可买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凡是小产权房不允许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4-08-22
    27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均可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得转让。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人缴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对该副土地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后,可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一定程度的开发是指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占很大比重,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该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准予以
    2023-06-10
    179人看过
  • 引发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一)土地所有权主体混乱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度,即土地所有权由集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放、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但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若干种形式,对于人口较少的行政村而言,可以是代表全体村民的村民委员会。但是对于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来说,行政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对于该小组的土地、财产独立进行管理和分配。2010年修订之前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的决定权在村民会议,即便土地是村民小组而非村集体所有,也须由全体村民而非村民小组成员来决定承包事项。2010年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的规定,明确了村民小组的主体地位。2015年颁布实施的《最
    2023-06-03
    354人看过
  • 徐某史: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某史在此间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徐某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握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的三块地即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要确权登记颁证,这是落实产权明晰原则的具体措施。徐某史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继续由国家征收。经营性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开发,要保障农民合法权利。这项工作非常复杂,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多年来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经验,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涉及项目
    2023-06-10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合法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合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 国有土地建的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建的小产权房有什么分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5
      不能。建设商品房,其土地应当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只能依法提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农户使用(宅基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必须事先经征收手续,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花费,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俗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一、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要求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等方式得到国有
    • 集体所有土地可以做开发用地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可以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
    • 公务员侵占集体土地开发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在路边的集体土地农田中开发小产权房需要的手续如下: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 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的房子属于集体所有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8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算使用权人的。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审核合格后报县政府给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