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金属赠与主张房产权利是否合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33:04 486 人看过

不一定合理。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是完全、充分的对物的支配权。如果房屋登记在产权人名下,购房出资人出资属于赠与,那么就无权主张房产权利。如果购房出资人出资属于赠与并且登记人名字一致,则有权主张房产权利。

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一、婚前房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恋爱期间的房产分手如何分割

恋爱期间的购房分手后财产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要看出资人是谁,写谁的名字等情况,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一方出资,写对方名字的,看当时的出资方的本意是什么,没谈婚论嫁呢,就是为了讨好对方,那本意就是赠与给对方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分手的时候或者以后离婚,不能要求返还钱款或者房屋;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或者是没有指标以及没有贷款资格等被动性原因,写在对方名下,分手时,房归房,钱归钱,也就是房子仍然归对方,但是购房款,可以主张退还。

2.双方共同出资,无论多少,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

3.方出资,写在一个人名下,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三、婚后买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非直系亲属是否有赠与房屋的权利?
    如果不是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房地产捐赠。在房屋捐赠过程中,要先签订房屋捐赠合同,再办理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人可以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前解除赠与合同,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办理房屋捐赠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贴纸费、登记费等相关税费。赠与房产可以反悔要回吗赠与房产可以反悔要回,具体的情况如下: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
    2023-07-01
    162人看过
  • 受赠人能否主张履行赠与合同
    受赠人在特定情形下能够主张履行赠与合同。如下: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应当依照赠与合同的具体情况加以区分。由于普通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赠与或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要求赠与人履行义务。因而,对这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给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不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不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赠与人并没有任意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在赠与人迟延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也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仍不为给付的,受赠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仅由赠与人单方承担给付义务,当赠与人不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
    2023-06-18
    41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是否能赠与
    财产所有权才能赠与,如果只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卖合同权利不能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房屋赠与的一般流程是什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
    2023-02-21
    145人看过
  •  赠与房屋产权:权利人是否有权要求取回?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具有随时收回的权利。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父母也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具有随时收回的权利。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父母也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房 产 赠 与 】 撤 销 权
    2023-09-10
    217人看过
  • 公司可否主张撤销股权赠与
    一、公司可否主张撤销股权赠与公司可否主张撤销股权赠与取决于是否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如果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股权。如果没有,就不能收回股权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
    2023-06-15
    387人看过
  •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赠与协议的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一致时成立,不需要等待赠与物的交付,即为诺成行为。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就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特点是双方意思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赠与合同就是诺成合同。房屋赠与协议怎么写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房屋_______________(房屋的位置、面积、产权号,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房屋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房屋房产所有权证编号及其记载的主要内容)。2、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3、本合同自XX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五、本合同一式
    2023-08-05
    446人看过
  • 购房赠与房款个人赠与可否追讨
    买卖形式赠与如果是撤销赠与的可以追讨房款。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情形。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都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如何撤销赠与合同撤销赠与合同,只要通知受赠人即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2023-06-26
    48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可否主张利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如果合同有约定逾期支付租金要支付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没有约定不得主张,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2023-06-15
    498人看过
  • 小产权房赠与是否有效,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赠与是否有效小产权房赠与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小产权无偿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赠与,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国有资产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能依法生效。二、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
    2023-04-11
    256人看过
  • 当债权人向合伙人主张权利时,合伙人是否主张权利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的,对所有合伙人都有效。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即向合伙人主张权利,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债务人死亡后如何主张权利(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
    2023-08-18
    208人看过
  • 赠与合同无效可以主张利息吗
    ?赠与合同无效的,不能主张利息,但赠与财产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财产。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
    2023-02-23
    251人看过
  • 买房者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主要有哪些权利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房屋出卖人进行交房,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确定房屋是否已竣工验收;检查房屋质量等。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查证无异议的会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一、房产买卖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是这样的;(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2023-03-25
    258人看过
  • 选购房产和赠与哪个更有利?
    房地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公证费,然后如果需要再次过户,需要缴纳个税等税费。房地产买卖需缴纳:营业税(5年以上无需购买房地产)、契税(首次购买)、测绘费、个人所得税(不按原价缴纳)、登记费。礼品转让的销售成本更高,而销售转让的交易成本更高。因此,在未来该楼盘不会继续交易的情况下,选择赠与转让更划算,成本更低;如果未来该楼盘可能继续交易,出售转让更划算。父母房产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费用低继承花费最少,不过要在父母去世后才能进行。以下是三类产权变动方式的缴费明细:1、赠与过户在赠与环节中,只需要缴纳房屋总价3%的契税,双方在各自交0.05%的印花税。此外,获赠方还要交一笔公证费。2、继承过户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成本最低,只要缴纳280元登记费。但需要明确的是,继承不需要审核继承人的购买资质,而且也不需要征收税费,但是必须在业主去世后房屋才可以继承。3、买卖
    2023-07-01
    494人看过
  • 房产证未办理产权是否属于业主
    此类人群亦应具备业主身份。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受人在已经合法占有使用专有部分的情况下,仍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情形大量存在,如果仅以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作为界定业主身份的标准,将与现实生活产生冲突,并有可能对前述人群应当享有的权利造成损害。《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业主有哪些权利《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
    2023-03-21
    15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购回迁房的赠与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买回迁房先查明其性质——在此,房产律师团也特别提醒欲购买回迁房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开发商发放的拆迁政策中对回迁房性质的说明或者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确定回迁房的性质后再行决定是否购买回迁房,以免将来因为回迁房的性质未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仅供参考
    • 赠与房产使用权协议能否是赠与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2
      免费提供房屋使用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的信息、房屋情况、使用期限、权利和义务、免费使用说明、违约责任及相关事等。; 应重点说明免费提供房屋和使用的情况,避免矛盾和纠纷。
    • 赠与合同涉及到房产权属问题,能否要求赠与人退还赠与的房产证损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9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增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结合本案,咨询者所提的赠与涉及房产权属问题,也就是
    • 赠与房产是否受限购令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
      各地政府出台的各类房屋限购政策可谓是难倒了众多人。于是有人想出赠与的办法,赠与房产是否不受限购限制呢首先限购政策在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不是采用统一标准。但是,一般来说,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也即是说,房产赠与不受限购限制。不过,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房产赠与并不受的限购政策的限制,但是,取得的住房将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这可能将会对受赠人后续购房产
    • 房产赠与后赠与人过世是否产权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9
      有效。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只要赠与人在生前没有撤销、改变,赠与人死亡的,赠与协议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