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劳动关系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劳动关系的社会化特征愈来愈显著。劳动关系的稳定不仅仅体现在效率价值上,其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企业改制中,确立稳定劳动关系这一原则,体现了中央政府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精神,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关系的稳定,意味着就业的实现,“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生存权的保障,也是发展权的基础。因此,稳定劳动关系应做为企业改制的法律原则和指导思想,不得借改制大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续订劳动关系应规定为企业改制中相关协议的重要条款。劳动关系的变更、终止等应纳入法定程序,不得暗箱操作。
二、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险权优先实现原则
优先权原指民事优先权,包括物之优先权和特种债权的优先权。上世纪40~5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福利政策和其他社会公共政策的推行,传统的民事优先权开始从自由权领域向社会权领域扩张。各国民商法中,如破产法、海商法中有关雇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劳工意外伤害补偿费用等都有优先权的规定。我国的民商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破产法》第三十七条、《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二十五条等。在这些法律规定中,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均作为第一顺序优先受偿。由于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险权是劳动者的重要社会权利,保障实现这两项权利,实质上是实现了生存的保障和人格的尊重。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取得往往基于劳动关系的规定,又与企业同期效益相挂钩,工资的滞后支付导致劳动者工资被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得不到实现,则会直接影响到其实现其他社会权利。通过改制而形成的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和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依靠优先实现劳动报酬权和社会保险权来维系。
三、法定程序原则
法定程序原则,至少体现在企业改制中的以下几方面:
第一,企业改制及改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及表决生效的条件都必须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裁减人员以及安置方案必须依照《劳动法》、《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必须向职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为职工的再就业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条件;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须一次发放或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分期支付;对于续转的劳动关系,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实行股份合作制或职工投股的,应按《公司法》及有关法的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向职工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按法定程序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履行公示程序。对于企业改制所涉产权的重大变更、企业经营方向、法人统理结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清欠或缴纳,离退休职工的相关待遇、裁员及安置方案等,都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
四、企业用工自主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相结合原则
择业平等、自由、不允许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劳动者自由择业进行非法限制或干涉。劳动者通过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集体合同,保障劳动合同的公平性。用工自主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相适应的权利,是企业法律人格化的一个重要侧面。这两项权利共同融于就业法律关系之中。但是,两项权利的平等赋予并不当然意味着就业关系的稳定和协调。行政干预下的就业分配以及就业歧视,均可能对其中一项权利构成侵害。在坚持稳定劳动关系的原则下,以具体的法律规范来调整权利的合法行使。对行政干预下的就业分配以及就业歧视,必须由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予以纠正。同时,通过“三方机制”、集体合同等形式,自觉实现用工自主与择业自主之间的结合,妥善解决好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
如何确保国企改革中改制员工的权益?
331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不能“改”掉职工权益
355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440人看过
-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权益保障
394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保护股份制企业小股东权益的若干建议
80人看过
-
改制破产国企职工权益有保障
417人看过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
改制企业职工股权权益如何维护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客观地讲,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企业及至改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还处在初期阶段。主要表现为:企业公积金覆盖面和缴存率还很低,城市公积金归集额的维持和增长,主要力量来自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没办理开户手续,众多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却因种种原因欠缴、停缴现象严重,甚至处于“睡眠”状态;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还很低,职工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受
-
论如何改制保障企业权益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4(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
-
-
企业改制职工权利保护改制中是否都要对职工进行安置补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0企业改制职工权利保护有具体规定 1、企业改制及改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及表决生效的条件都必须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2、裁减人员以及安置方案必须依照《劳动法》、《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必须向职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为职工的再就业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条件;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须一次发放或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分期支付;对于续转
-
国有企业改制中,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提醒职工哪些意见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2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1条第9项旗帜鲜明地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