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好广大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今年6月起,我市对工伤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待遇享受资格认证。
2、凡2014年5月31日前已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抚恤金)的我市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均应参加认证;
3、6月1日后(含6月1日)新增领取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必须在领取待遇前进行资格认证。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认证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校学生为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今后每年的6月份为指纹比对认证时间。
4、单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其他工伤参保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5、因病或常年卧床等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亲自前往进行认证的,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可上门服务。居住潍坊市外的工伤职工(供养亲属),请参保单位尽快与之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办理认证。逾期未办理的,将从2014年9月起暂缓发放各类伤残津贴(抚恤金),待办理逾期认证手续后,于次月补发并恢复发放原伤残津贴(抚恤金)。咨询电话:810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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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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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伤保险是怎么赔付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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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工工伤领多少工资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6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