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45:59 190 人看过

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国家鼓励企业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3.产品质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产品质量的定义是,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性和特性的总和。所谓总和,是指在标准中规定的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有效性、经济性等质量指标,它反映、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状况。根据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即是合格产品,方可认为达到了质量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度、灵敏度、操作灵活度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测试,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一、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
    2023-03-23
    262人看过
  • 如何掌握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
    问:我们公司生产的产品,用户提出了质量标准异议,因为在包装上只标明了企业标准,用户提出应当标明国家标准。我们公司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国家和行业还没有该类产品的标准,我公司充分考虑了国家和行业同类相似产品标准,并却在某些方面的标准高于同类相似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我们公司注意到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请问究竟质量达到什么标准才叫合格?答:检验产品质量有法定标准和约定标准。约定标准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的。法定标准则由1988年12月29日公布的《标准化法》及1990年4月6日公布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标准依照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四个层次:一、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项目,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
    2023-06-06
    100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审批流程
    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验证的主要内容:①查验提供的质量凭证。核查物品名称、规格、编号(批号)、数量、交付(或作业完成)单位、日期、产品合格证或有关质量合格证明,确认检验手续、印章和标记,必要时核对主要技术指标或质量特性值。它主要适用于采购物资的验证。②确认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有效性。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一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采购(供货)合同(或协议)。具体依据哪一种技术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采购物资,必要时要在合同(或协议)中另附验证方法协议,确定验证方法、要求、范围、接收准则、检验文件清单等。③查验检验凭证(报告、记录等)的有效性,凭证上检验数据填写的完整性,产品数量、编号和实物的一致性,确认签章手续是否齐备。这主要适用于过程(作业)完成后准予放行。④需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的,由有关检验人员提出申请,送有关检验部门(或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程序
    2023-04-30
    308人看过
  • 商标和产品质量有关系吗
    这个跟产品质量没有关系,只是能证明这个商标是合法的。一、农产品被别人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被抢注商标的农产品,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二、法律是怎么规定证明商标的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
    2023-03-21
    333人看过
  • 产品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一样吗
    不一样,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该产品的生产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一种特殊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则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2、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
    2023-03-24
    70人看过
  • 浅谈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一、两种不同产品质量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产品品种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产品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正确认识这些产品质量纠纷准确适用法律和保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该条款对产品质量规定了三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责任称为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
    2023-04-15
    175人看过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
    2023-06-07
    6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
    一、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在继承原有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科技水平的提高和新材料的不断发展,国家制定或修订了新的标准。其种类有国家颁布的标准、地方颁布的标准和工厂企业制定的标准,共3个级别。(一)国标(部标)国家制定、各部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简称为国标(CB),是全国都应执行的标准;部标(JB)是全国本行业执行的标准。两者均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性。任何一种产品都应执行国标(部标)所有标准的要求,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依据。随着科技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问世,国标(部标)也在不断充实、完善标准内容和提高质量标准,以促使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并且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力度,以防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简称地标(Dc),它是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依据国标进一步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产品质量标准。它在本地区具有权威性和法定依据,是对国标的补充和修正,但不能与国标(部标)相抵触。(
    2023-06-07
    190人看过
  • 最新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完整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个方面: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说明等。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做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流
    2023-06-06
    399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
    产品质量是工业时代的话语,是物流丰富的表征,是市场经济的呼唤。初民社会,各族群偏居一隅,茹毛饮血,披荆戴棘,万物皆取之自然,似无产品之说。农桑时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纵有产品,不复有质量之争。计划经济岁月,国家居于天下之高端,以泽被万民之态势,将人、财、物全面掌控。百姓基本生存用品尚需按票供应,排队抢购,挑剔产品质量,岂非奢谈?市场经济开启,人民个性张扬,产品极大丰富,消费需求变动不居,商家业主趁势逐利而行,甚至见利望义。市场渐有失序之危,公民权益濒临侵残之险,于是乎法律生焉。法律是公民生活方式的表达,是社会精神的形塑。法律制度创造了公民特有的组织、思想习惯和风俗。公民素质的绝大部分乃由其如何解决问题,如何应付随之而来的冲突以及怎样利用法律谋求利益的实现而界定之。是故,法国的勒内。达维颇具洞见地指出:公民的生活,即为法律所组织起来之生活。法律的缺位或者不健全,将使公民
    2023-06-07
    17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抽样标准的作用
    一、产品质量抽样标准解析我们了解一批产品的质量状况,要通过取样和对样品的检测来做出判断。产品的质量检验通常可分为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两种方法。全数检验是对交检的一批产品中的每一单位产品逐一进行检验,并对每一单位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并挑出不合格品。这种质量检验方法只适用于经检验后合格批中不允许存在不合格品、生产批量少、检验费用低和检验项目少等情况,而且检验还要是非破坏性的。基于上述因素全数检验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如产品产量大、检验项目多和检验较复杂时进行全数检验势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当质量检验具有破坏性时,全数检验更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在日常质量检验中,更多的是采用抽样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是从交检的一批产品中,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全数检验,并依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对全批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抽样检验适用于检验破坏性的、生产批量大、产品价值不高、
    2023-06-06
    87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定位是保障消费安全、满足公众需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行为,采取逐级行政推动,认证不收费。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由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两个环节组成。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农业部下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
    2023-05-01
    140人看过
  • 哪个部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消费者保护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等部门能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一、哪个部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保护协会,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能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购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前提是商家不予退货。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二、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按元价格三倍赔偿给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22-07-07
    374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针对那些产品,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
    产品质量法针对的产品有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于种植业、原矿产品、初级产品等不适用其规定。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一般有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和二十四个月,具体期限要根据产品进行判断的。一、产品质量法针对那些产品产品质量法针对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既包括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的各种农产品、矿产品,也包括手工业、加工工业的各种产品。从法律上说,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产品,应当是生产者、销售者能够对其质量加以控制的产品,即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而不包括内在质量主要取决于自然因素的产品。因此,按照本条的规定,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制作的产品,如籽棉、稻、麦、蔬菜、饲养的鱼虾等种植业、养殖业的初级产品,原油、原煤等直接开采出来未经炼制、洗选加工的原矿产品等,均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二、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要根据产品的种类判
    2022-07-12
    7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稻谷农产品质量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稻谷农产品质量标准: 2009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1350-2009《稻谷》强制性国家标准,用以取代原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6日发布、1987年4月1日实施的GB1350-1986《稻谷》标准。 新标准规定了稻谷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稻谷,
    • 产品质量标准的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产品质量的认定标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
    • 产品召回与产品质量召回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缺陷产品召回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对其生产、销售、进口的产品存在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时,依法从市场上收回,并免费为其更换或修理。产品责任也称作产品侵权责任,是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缺陷产品召回针对的产品是存在系统性缺陷的产品,即某一批次、某一型号的同一种类产品普遍存在的缺陷。产品责任中的产品一
    • 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质量纠纷有哪些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
    • 产品质量与代理不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
      警察同志跟我说:我也是受害者,只要我能找到我的上级甲就可以从他那里得到赔偿。——警察说的不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有权选择向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原理:一级级的追上去,就可追到源头上去。但公安机关不应该插手民事纠纷,又不是诈骗案件。“意思就是他是代理跟他没关系”是不对的。营业员是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单位承担;而代理人应对自己的代理行为负责的。如果协商不成,只有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