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工伤赔偿能否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51:42 404 人看过

网友春林:我骑电动车撞伤了刘某,刘某住院花费了1万元,我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因其是外出工作时受伤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刘某仍让我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他的要求?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刘某仍有权向你请求赔偿,你不能以刘某已获工伤保险为由拒绝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能否同时赔偿工伤和人身损害的损失?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同时主张,例如在上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民法典》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
    2023-07-02
    444人看过
  • 低保人员受到人身损害,能否要求赔偿误工费
    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损失赔偿。根据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是没有收入的受害者也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而赔偿费用适用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身体受到他人伤害,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赔偿,具体如下: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2023-03-31
    79人看过
  •  工伤人身损害能否通过职业病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不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来解决。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病的认定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若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不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来解决。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病的认定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若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职业病能否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决?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对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遭受的职业病进行预防、救治和赔偿。然而,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职业病能否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决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
    2023-08-26
    331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种类,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
    一、人身损害的种类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其种类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的被抚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赔偿权利人包括三个层次,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理论上称为直
    2023-05-06
    183人看过
  • 侵权赔偿已获得,是否可以继续要求工伤赔偿?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获工伤赔偿又要求侵权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获工伤赔偿又要求侵权赔偿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还能不能认定工伤
    一、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还能不能认定工伤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仍然能申请工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也就是说即使获得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也不妨碍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劳动仲裁律师的作用大吗?在劳动争议仲
    2023-06-11
    60人看过
  • 那么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其他。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双倍赔吗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双倍赔。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2、必须是交通事故;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
    2023-02-18
    190人看过
  • 工伤可否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一、劳务关系能申请工伤鉴定吗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因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申请工伤
    2023-06-23
    34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如何补偿人身损害
    对于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
    2023-07-02
    390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处理机构不同,伤残鉴定机构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和责任划分不同。一、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吗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样,不能分辨那种赔偿更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
    2023-06-05
    136人看过
  • 能否取消已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反悔。法律保护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有效性,但也应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达成是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对其实体权利的处罚。只要处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反悔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下反悔。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时需要什么材料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公正时,应当向公正处提交以下几种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双方草拟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代为书写;3、与损害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诊断书、鉴定书、勘验记录等;4、赔偿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如雇佣关系证明等;5、其他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03
    258人看过
  • 雇佣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吗?
    一、案例:徐某到一家工厂打工,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左臂被机器轧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工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订立的《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中约定:徐某为工伤,工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护理费和后续医药费总计4.5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工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不久,工厂按约备齐了补偿款,但徐某随之反悔,认为协议的赔偿数额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上述协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二、点评:1、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3-22
    3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部门能否要求赔偿人身伤害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人身损害能否得到赔偿,取决于人身损害的原因。因工伤造成的,应当按照工伤的规定给予赔偿,但不得给予人身伤害赔偿。二是有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工伤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
    2023-05-31
    159人看过
  • 如何请求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工伤事故认定。什么叫工伤事故?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似乎可以归纳出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与劳动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对此,本人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还作了例外的排除性规定,即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伤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该法第八、九条的规定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
    2023-06-08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继续主张工伤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0
      可以的,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 工伤保险赔偿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6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是没有得到的赔偿,工作上的医疗费等已经得到的赔偿,不能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话,工作上的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工伤,第三方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交后有权向第三方索赔。
    • 获人身损害赔偿可另诉精神损害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被侵权人在遭遇人身损害后,可以在侵权诉讼中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时,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若受害人在侵权诉讼时只提出了人身损害赔偿诉求,没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那么诉讼终结后,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
    • 七旬老汉遭受人身损害,能否获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虽然您年事已高,但身体硬朗,又靠种菜、卖菜为生,有一定的收入。因此,A应赔偿您因受伤而遭受的误工损失。
    • 工地摔伤没有人身损害还能要求赔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首先需要根据伤情来判断,如果工伤能鉴定等级,则选择工伤较为适宜,如果人身伤害能鉴定伤残等级,建议选择人身伤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