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广告能否成为购房合同内容,要看广告中包括的内容。在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房产广告”有哪些规定
司法实践对房产广告的规定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构成违约吗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果房产广告已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房注意的环节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购房需处处提防陷阱,开发商挖空心思玩弄文字游戏,为的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因此,买房就需要格外小心。以下是买房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环节。
1、认购书及定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开发商提供的,在购房者交纳一定的人民币后订立的,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购房者应当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定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定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是否合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
2、销售合同
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便将在第一时间推出房产,以期早点回收资金。有些房产甚至有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已完工25%就进行预售的。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要认真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的规定。尤其是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了。
3、广告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广告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对开发商就没有约束力。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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