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老房屋换新楼户是如何确权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9:22:18 444 人看过

一、对于用老房屋换新楼户是如何确权的

1、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对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1、房屋确权确定房屋面积

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购房合同上以及产权证上都是一样的面积,就是确权面积。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一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

2、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一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

3、房屋确权证抵押贷款

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一般银行会根据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到底能贷到多少钱。贷到款之后可以用来搞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房屋交换是交换房屋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房产互换以前在我国是以房屋使用权的交换开始的,当时人们主要是以生活方便、工作就近来达到互便互利的目的。到了今天,房地产互换不再是单纯的使用互换,房屋的使用权可以互换,其所有权也可以互换。房地产互换,从其性质和属性来说,仍是不同程度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因为它涉及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变更,而且必须交纳有关交易税费。现实中有三类互换房屋,其关键点有: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
    2023-04-21
    255人看过
  • 对于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
    2023-02-04
    81人看过
  • 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房屋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首先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未指定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律规定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一、房屋继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023-03-23
    201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去世如何更换户主
    房屋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继承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产权转移后,继承人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023-02-20
    347人看过
  • 由于地面平整度不够,新买的楼房如何维权
    1、在地面平整度不够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新购楼盘的权益,可以先与物业联系,如果协商不好,可以找卖家或开发商。当你买房时,你应该有一个合同或房屋质量保证。如果是毛坯墙、毛坯地的交付标准,拿到钥匙后,开发商应该给你看两本书一张表格,即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记录表。如果这些东西齐全,就可以证明房子的质量还可以。在地面上,你检查房子时可以要求修理。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别担心。只要房屋手续合法,你就受法律保护。不要太担心。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付使用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理责任;如果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拒绝修理或延误修理,买方可自行修理或委托他人修理,修理期间的修理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可以要求质监部门作出认定。最后,如果确定是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索赔
    2023-05-08
    491人看过
  • 民法典拆迁时如何对房屋确权
    一、民法典拆迁时如何对房屋确权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2023-06-17
    296人看过
  • 确定房屋面积、选择户型楼层
    在买房之前首先要根据家里人数确定是买多大的面积,一般会考虑买房的家庭分为二人世界、三口之家或者四世同堂,而不同的家庭选择的住房面积也会大相径庭。不同的家庭选择的楼层也会有所差异,有老人或者小孩的家庭更适合中低层,不仅不会太压抑出行也更方便,而对于刚结婚的年轻夫妇大多会选择视野更好的高层。户型方正、干湿分明,动静分区、南北通透的户型一般是受买房者青睐的好户型。房屋面积误差由谁确定房屋面积存在误差房屋面积误差是由专门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鉴定后来判定。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处理方式: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2023-08-12
    187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计算房屋拆迁中的楼梯面积?
    楼梯的面积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你那在算房子建筑面积时,已经包括在内了,所以不另计了。看房子的类型是属于旧里(弄堂),还是新公房,还是老公房,每种类型都有一个计算参数,根据这个参数参照公式得出补偿。还有房子如果是承租房(就是租赁卡),上面有房子的面积大小。计算公式为:(评估单价+价格补差+自购房补贴)*建筑面积+各类补贴=货币补偿总价。房屋拆迁面积补偿计算方式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
    2023-07-02
    14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农村房屋缺乏确权的状况
    无法确权的农村房屋,一般由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具体来说对于“一户多宅”的房屋可以将旧房屋以及宅基地有偿的交还给村集体,村集体组织鼓励多占宅基地的家庭有偿的退出宅基地。对于不退出没有确权房屋的,不允许翻新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回收。对于违规建设的房屋但符合城乡规划,在经过相关处理之后,可以予以确权登记。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如何办理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
    2023-06-30
    71人看过
  • 民法典集体户口如何房屋确权
    一、民法典集体户口如何房屋确权房屋确权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就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或者法院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确权需要什么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房计划批文;(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7)房屋坐落平面图;(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9)房屋分户平面图;(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4)房屋坐落平面图;(5)房屋产权登
    2023-06-19
    246人看过
  • 房屋产权转移:老年人如何应对?
    首先了解委托人是否有写遗嘱。如有写遗嘱,根据遗嘱执行,遗嘱受法律保护。若没有写遗嘱,则根据民典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处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若老人没有立遗嘱,那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老人去世房子怎么继承?老人去世房子的继承方式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
    2023-07-11
    82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对房屋确权,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对房屋确权农村房屋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确权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二、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
    2023-04-19
    97人看过
  • 宅基证对于老房子确权的重要性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乡下老房子孙子能继承吗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被继承人死前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可以指定孙子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死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已经死亡,孙子拥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亲可继承的部分,也就是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
    2023-07-11
    422人看过
  • 民法典老人去世房屋土地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老人去世房屋土地如何确权老人去世后,就土地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4、农村村
    2023-06-0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在对于房屋过户外地户口是如何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户需要的手续一、登记要件①房屋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权证书(原件留存);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
    • 房屋确权后不是户主如何继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尽扶养义务的,他的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继承、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房屋灭失对物权如何确认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3
      房屋灭失不可以确认物权。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房屋灭失后物权会随之灭失,丧失进行确权的基础,法律将不予支持。
    • 按揭房屋法院能否确权。如何对房屋进行确权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1
      房产是可以确权的。根据《物权法》之规定,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没有约定的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虽然房产权证是你父亲的,但是你们基于多年生活于此房屋内的事实而取得与你父亲共享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担任,监护人有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
    • 置换后的一楼仍为门面房,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如何确定该房屋性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