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12:33 359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二、出让土地赠与他人要办什么手续

1、土地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地税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提交赠与方的赠与公证书原件和受赠方的受赠公证书原件;或提交赠与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1份)。

4、1:1万位置示意图(1份)、实测用地宗地图(2份)。

5、土地评估书(住宅用地在交易所窗口或镇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免费电脑化评估)。

6、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非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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