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一般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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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规划进行旧城改造等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约定的使用期满,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经批准;因单位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公路经批准报废。按照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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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
2020.02.11 176 -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上述情况下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报经批准。《中华
2022.04.13 847 -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
2020.08.13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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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况有哪些?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一、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而停止使用土地;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的; 四、自动放弃土地;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
2021-11-03 15,340 -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情况有哪些
1、《物权法》第14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
2021-04-13 15,340 -
国土局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哪些情况?
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
2021-09-05 15,340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为公共利益
2021-10-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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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1,349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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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
3,665 2022.04.17 -
01:08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
2,30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