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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一般情况有哪些

2022-05-1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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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回复

专业分析: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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