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6:43:08 416 人看过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罪状的表述中可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合同诈骗罪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属于该罪的责任要素。也就是说,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时,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然而,对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一方面是因为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难以准确把握其真实状态;另一方面,主观意志须以客观行为来表现,如果使用客观归罪的方法来认定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很容易陷入对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错误判断。行为人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欺诈手段,但是主观上始终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时,绝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如何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工作中,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尤其要注意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的界限,也反映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纠纷容易混淆,因此在侦查阶段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对区分罪与非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对金融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进行了讨论,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据此,结合笔者在工作中的认识,笔者认为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达到围绕在案事实、证据与法律,合理地界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效果:

一、合同签订前行为人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在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首先要考察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凡是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和《纪要》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前,隐瞒没有归还能力的真相,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原则上都应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因为此类行为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的原因,正是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履约能力包括履行合同的现实性和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考虑市场风险的不可测因素和市场经济行为的风险投资因素,经济合同的履行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但是行为人如果连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都不具备,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实践中,行为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可以推定其没有足以抵付债务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可靠的担保,在这种状况下仍作虚假担保,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行为属于充分不必要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必然会实施诈骗行为,但是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必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具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原则上应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有可以推翻非法占有目的之推定的充分证据,应不予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签订合同后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样包括履行合同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但是由于时间节点是在签订合同后,行为人此时应承担履约义务,因此有无履约能力的判断取决于行为人实际履约行为。一般而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总会积极地创造条件去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即使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实现合同目的,行为人也会承担违约责任。在刑事案件中,行为人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携款潜逃的,将取得财物隐匿的这些行为表明行为人虚假地、象征性地履行部分合同,或者根本不去履行合同,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现实性,甚至丧失了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足以推定行为人没有履约的诚意,由此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五、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

行为人履行合同的原因难以说明,或者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的真实性难以辨别时,根据行为人对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也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为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很大程度反映了其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主观心理态度,对标的物的处置也必然有所不同。当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或者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应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行为人在取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将财物占为己有之后,并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免除其债务的,属于单纯逃债的行为,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当然,如果行为人收受了对方并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后逃匿的,则可能成立侵占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之探讨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研究合同诈骗罪的意义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又称之为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段、非法占有目的形成时间、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范围、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点。研究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对认定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及量刑轻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有利于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合理分类根据合理的标准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分类,是研究和运用非法占有目的的需要。所谓合理,就是具有某种法律意义。比如: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阶段包括事前故意(事实行为之前)、事中故意(事实行为过程之中)、事后故意(事实行为过程后期)。[1]也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及其产生的时间是确定合同具有诈骗性还是合法的标准[2]上述种种有关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间说法足以证实将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间存在于不同阶段而进行分类是有利于深入探讨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也有利于全面发现
    2023-04-11
    130人看过
  • 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的犯罪数额认定
    1、在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的犯罪数额,依据诈骗分子实际骗取的数额确定,骗取款项后,对款项进行处理的,处分财物的行为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公安机关应当通过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一、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该怎么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
    2023-02-21
    363人看过
  • 具有非法占有手段的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一、私人包工头欠条欠条1、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收集相关具有劳动关系及所欠工资的证据。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都需要证据。2、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申请最好以书面申请为好),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欠薪单位限期整改并下达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最终还是不能收回工资就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符合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以下
    2023-06-23
    294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诈骗罪主观上是非法占有
    一、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一、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在诈骗案件的辩护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认定时,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就是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可以认定。二
    2023-04-02
    264人看过
  •  2021年版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将其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2.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3.携带集资款逃匿;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集资款返还标准根据我国《公司法》和《非法集资行为治理条例》的规定
    2023-12-07
    374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应包括非法占用
    2000年7月,靳某与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价款为12万元的低压电容器购销合同,双方约定靳某提货后即给付货款。但在靳某取得货物,并得到转卖货物的大部分货款后,仍未返还给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而将转卖的货款用于抵债。在某机电公司的多次催要下,靳某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2002年10月某机电设备公司报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靳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靳某辩称,与某机电设备公司是合同纠纷,有钱以后可以给付对方货款,同时辩称所卖货物款并未全部返回,自己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此案中,靳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存在不同意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熞苑欠ㄕ加形?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把握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理论通说认为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不仅是指行为人以非法
    2023-06-08
    497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只可以作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合同诈骗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定性合同诈骗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案件,有以下追诉标准: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二、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单位犯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3-06-27
    405人看过
  • 关于金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的目的问题
    金融诈骗犯罪是否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讨论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金融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还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因此,不能用普通诈骗犯罪的主观特征来套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观特征。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应当以此为要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绝大多数人认为,既然是诈骗,行为人当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论是金融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都是目的犯。只是刑法在立法技术上,对一些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没有写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应当看到,金融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犯罪中的主观目的是有所不同的。金融诈骗犯罪客观表现上有别于普通诈骗罪,主要表现为将资金的非法处置和滥用。主观目的既可以是实际占有,也可以是骗用或者获取其他不法经济利益。因此,对具有特定情形的行为,应当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些特定情形可概括为:(1)以
    2023-08-12
    424人看过
  • 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该怎么认定?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在笔者办理的数起诈骗案件中,笔者均是抓住这个关键实现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主观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定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案件,实际上对于普通诈骗和合同诈骗也可以参照适用。上述纪要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
    2023-06-23
    185人看过
  • 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法律分析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论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上述可见,诈骗罪具有以下两个构成要件,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
    2023-07-05
    26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主观上的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之中。只有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目的要件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本罪追求犯罪目的的实现,正是希望性故意(直接故意)固有的基本特征。《刑法》第224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见,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反映了合同诈骗罪犯罪分子的真实意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关系罪与非罪、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界限。为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必然对他人财产所有权受到损害的犯罪结果持积极追求的态度。换言之,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诈骗行为会发生危害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结果,却希望这一结果发生。显然,这种在意志态度上表现出来的行为人的希望,就是我国刑法理论上所说的直接故意。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上述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的故意包括间接故意的同志所谓的间接故意的情形,实质上仍属直接故意
    2023-06-05
    314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况指的是哪些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一、处置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可以有限吗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集体款属于企业向职工的借款,则职工应当去申报债权,如果该集体款以职工股的形式,则无权要求返还。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是可以用于企业偿还债务上,但是企业不能够强迫职工集资,必须要是职工自愿集资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二、网络集资诈骗多久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2023-04-04
    172人看过
  • 诈骗非法占有为目的6种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对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八种情形非法占有为目的八种情形:(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
    2023-03-29
    275人看过
  • 对非法集资中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以案说法——对非法集资中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案例介绍:2013年10月14日,被告人吴某某让人垫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是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同月16日,吴某某将注册资本1000万元转出公司账户。被告人吴某某成立A公司后,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间,虚构A公司与恒丰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报纸广告、散发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宣传,采用高额利息诱惑他人,以签订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710万元。其间,被告人吴某某向被害人支付了“投资收益”共计1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未能说清集资歆的去向。上述集资款未被追回。案例分析:非法集资案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基础罪名,集资诈骗罪是加重罪名,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成立集资诈骗罪的法定要件,同时如何正
    2023-04-30
    47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是合法占有目的的行为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2
      1、欺诈者有欺诈的意图。欺诈的意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陈述虚假事实的意图;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理解的意图。2、欺诈者实施欺诈。欺诈是指欺诈者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理解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欺诈的两个方面。3、被骗人因欺诈而犯错误。构成欺诈的,一般必须是被骗人的错误理解与被骗人的欺诈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简言之,如果被骗人签订合同,则必须是被骗人提供的虚假信
    • 集资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第(一)之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这里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还本付息算不算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前所述,凡是为了归还生产经营性债务及其利息的,都应当认定集资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可是,有
    • 如何认定诈骗罪?非法占有中险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么如何认定诈骗罪中非法占有呢。非法占有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一是要看的供述,二是看其实施的客观行为,但供述非常易变,所以要结合行为来看,也
    • 如何认定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更具有直接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传销犯罪主要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但是不能否定传销犯罪亦具有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典型特征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多数涉及财产的罪名,均不能否认行为人主观上对财物占有的意愿。如果教条的认为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传销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而对类似行为进行区别,显然是错误的。 可以理解为,同样是对财物具有占有的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现金如何认定为诈骗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1
      法律规定诈骗现金要想构成诈骗罪,必须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比如说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或者是私人的财产所有权,而在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通过其他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