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46:59 160 人看过

一、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

(三)确定筹备组成员

(四)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五)第一次筹备组会议

(六)筹备组的工作

(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

(八)验核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

(九)印制选票和表决票,制作投票箱。

(十)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十一)业主大会的召开

(十二)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三)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表决事项是否通过

(十四)公示选举和表决结果

(十五)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

(十六)业主委员会备案

(十七)刻制印章

(十八)业主委员会成立通告

(十九)资料存存。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应这样成立!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以上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6、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7、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
    2023-06-10
    88人看过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问题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和一定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的业主担任。目前,在成立业主会过程中许多业主积极参与,尤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能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选出了真正代表全体业主依法理性维权的业主委员会。但据了解,在个别住宅物业小区成立业主会时也存在问题,比如:有的业主是因为在维权过程中自己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想通过进入业主委员会解决问题的,也有的是因为欠缴物业费被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起诉败诉后想借助业主委员会的力量炒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还有的是因为车位分配等原因,另外也不排除有个别业主为了私利。存在这些因素的小区业主会成立矛盾多、难度大,这些人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后,要么占其位不作为、要么乱作为,有的主动辞职不干了,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在此,建议广大业主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投票,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选
    2023-06-10
    17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需实名吗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需实名。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办理本辖区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的自治性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享有自治管理规范决定权。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本身必须是业主,其他人员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变更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职责,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后仍未履行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成员。该筹备组可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
    2023-07-21
    8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失败多久
    要看是首届业主大会还是换届,如果是首届业主大会,只要筹备期内(各地规定不同,以90天为多),初次选举未通过,可以再次征集侯选人,公示,重新投票。换届则看当地具体的规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完成换届选举均有效。一、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属于业主共有,在这些地方停车该不该收费,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如果是地面停车位的,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据此规定,属于业主共有、收益的归属、停车该不该收费,但是,并可制定管理
    2023-03-15
    360人看过
  • 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
    一、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如下: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
    2023-06-26
    37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合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2023-05-31
    395人看过
  • 如何进行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1、提出申请。业主监督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需满足以下要求: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如何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组织业主推荐监委会候选人,再召开大会投票产生监委会,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四条
    2023-07-07
    12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内容介绍
    1、需要与住宅区的房地产协商,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准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公室收到后,提出批准意见,准备组成立后通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公室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3、准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业主。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2023-08-05
    36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辞职程序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辞职程序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导则》第44规定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个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因此认为需要经业主大会批准。二、如果业主委员会主任要辞职应该履行什么程序1、应当在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3、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的情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告,业主委员会不公告的,由村(居)委会进行公告:(一
    2023-04-01
    360人看过
  • 业主应当如何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由于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其成立应由业主自行筹备,自主组建。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准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予以指导,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提供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成立经验,帮助成立筹备组织。如何罢免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相关规章法规的,首先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然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业主可取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持,召开业主大会,在主管部门组织下进行相关的程序
    2023-07-20
    32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所需的得票数
    本文描述了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投 票 的 全 体 业 主 必 须 过 二 分 之
    2023-09-04
    369人看过
  • 业主筹委会要选举吗
    一、业主筹委会要选举吗业主筹委会并非选举产生的。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不是由选举产生的。根据《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二、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向
    2023-06-16
    38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怎么做?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
    2023-05-31
    40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多少票有效
    全体业主过二分之一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一、小区业委会选举规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成立筹备组,在房产管理局、小区
    2023-03-02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法律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以开发建设单位为主);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7天;5、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6、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会议由区主管部门主持);7、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
    • 小区业主怎么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和被选举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符合参选业委会委员条件,但是依然有参与投票的权利。
    •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怎么写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8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
    •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哪些,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逐一加以解读: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