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能否分配到征地补偿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8:00:41 352 人看过

离婚后妇女能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要依据妇女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的成员而定,如果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就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一、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有哪些

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一般包括下列费用: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3、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其标准为: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由于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不是一种集体收益,其受益主体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土地补偿费是基于其集体成员身份而来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个人劳动和贡献无关,因此,不存在所谓收益分配中的权利义务对等的问题。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有哪些种类?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离异女,外嫁女是否有权参与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前已经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离异女、外嫁女可以获得补偿款。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农村土地征收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023-04-30
    340人看过
  • 已婚妇女能否从母亲家庭获得征地补偿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已婚妇女有权要求征地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将收取的土地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二是什么样的拆迁程序。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2。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和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愿。3。根据调查核实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
    2023-05-31
    156人看过
  • 未婚女领征地补偿款竟须先妇检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朱埠村杨家小组最近在给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时,要求所有在外工作或者经商的未婚女性,都必须回村做妇科检查,如果已怀孕或生过孩子则视为已婚,一律不发补偿款。记者从鹰潭市妇联了解到的最新消息,经过当地妇联的介入,杨家小组所在的四青街道办事处已及时制止了该做法,在此次征地补偿中,凡户口在该村的女性,均可以领到补偿款。杨家小组起初的做法,正是当下时有发生的用村规民约侵犯出嫁女权益的案例之一。据记者了解,此次杨家小组给村民分配的钱,属于鹰潭市修建18号公路以及一条街道延伸的征地补偿款,今年7月由上级政府下拨到村里。至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由杨家村小组干部集体决定,并经小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涉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已婚女子不能分钱,也即本村出嫁女,包括已经办理了结婚证的女性,或虽然没有办结婚证,但是按照农村风俗成了亲,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怀孕或生育的女性。该村的分配方
    2023-06-08
    248人看过
  • 超生子女应该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个数的子女。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2023-04-30
    25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参照遗产分配
    征地补偿款算遗产,应当参照遗产分配,民法典里有明确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劵等都应当算在遗产继承范围内。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
    2023-02-16
    277人看过
  • 农村“已婚妇女”能得到林地补偿吗
    1、农村“已婚妇女”能否获得林地补偿,取决于农村“已婚妇女”是否具备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婚妇女在作出征收决定时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有权获得林地征收的土地补偿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已婚妇女是否有权分割村集体土地补偿金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已婚妇女未迁出户籍的,应当给予土地补偿。已婚妇女在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已婚妇女
    2023-05-31
    17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分配纯女户可得补偿吗
    一、征地补偿分配纯女户可得补偿吗征地补偿分配纯女户可以得到补偿,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秉承男女平等原则,应当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款符合条件的农户均可分得征地补偿款,不会因为纯女户而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
    2023-04-18
    317人看过
  • 女方征地赔偿款外嫁女能分到吗?
    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一、农村拆迁和户口问题有关么农村拆迁和户口是有关的,能否在农村拆迁中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比如上大学,服兵役,服刑等,这种情况下,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拆迁补偿。还有一些户口迁入小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在拆迁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因此,并不是户口迁出,老家房子拆
    2023-02-25
    284人看过
  • 已婚妇女能否享受征地和安置补助
    1、已婚妇女能否享受征地安置补助?“已婚妇女”不一定失去获得土地征用补偿的权利。户籍未迁出,或者婚后到丈夫家生产生活,母亲所在村集体土地是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这说明他们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着相对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应当承认他们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决定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征地补偿费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
    2023-05-02
    314人看过
  • 征地外嫁女后代也可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外嫁女二代也算集体组织成员,可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一、开发商征地时对钱会付给谁开发商向农民征地钱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农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所以,征地补偿款也归集体经济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分都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决定的,所以,具体的分配方式也是由该组织决定。二、挂户拆迁能分到房子吗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一方面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问题的关键,农村不少空挂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挂户,比如农村入赘的女婿,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分配本村集体利益,就与入赘的女婿,投靠亲友的老人,外嫁或离婚的妇女、外嫁女落户本村的子女等签订“空挂户”协议,这样的协议
    2023-02-17
    390人看过
  • 家庭成员能否分配土地征用补偿
    1、家庭成员是否可以分配征地补偿金家庭成员可以分配征地补偿金。土地补偿分配原则:1。补偿金按家庭为单位支付,补偿金按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家庭内部的分配问题应该由家庭自己来解决。原则上,谁有土地(土地是指在最初分配土地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给他的土地)谁就有权收钱,但也有例外。2已婚妇女的分布。一是在父母在世时被征收土地的,已婚妇女婚前在母亲家拥有土地的,婚后被征收补偿的,应当按照初次划拨土地时划拨的土地面积获得补偿,在家庭获得土地补偿后,分给已婚妇女。其二,如果土地在父母去世后被征用,已婚妇女不与父母同住,由其他子女抚养,就不能获得土地补偿。三。兄弟之间的分配问题。首先,在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金在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在签订“生不养死不埋”协议的条件下,赡养父母的儿子有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的土地补偿由赡养人获得。父母的土地是按照谁养谁的原则耕种的。普遍的做法是,土地补偿是根
    2023-05-31
    53人看过
  • 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1、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关于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的规定以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依据。离婚后已婚妇女是否有征地补偿费取决于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法律法规最高法院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承包土地依法被征用的,放弃统一安置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已收到的安装补助金的家庭承包人,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其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但除地方性法规,自治性法规,,已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专门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补偿分配另有规定。土地征用补偿的申请是什么。裁决的适用范围所谓的裁决申请,具体指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争议。土地征
    2023-05-03
    33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算不算分红
    征地补偿款分配不算分红,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承包土地被征收如何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要经过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
    2023-06-28
    446人看过
  • “外嫁女”不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法律上是否能认可
    陈女士和小王是一对母女,家住湖南“幸福村”,都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然而村里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长却说,陈女士和小王没有资格参与补偿款分配。这是咋回事?村里规定外嫁女及其子女不能分征地补偿款,合理吗?陈女士和小王都出生在幸福村,户口从出生起就没有迁出过村。按理说,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母女两个不应该没有分配资格。可是村民小组长说,村里制定的分配方案中列明了两条关于“外嫁女”的特殊规定:“外嫁女”本人不得参加组上任何分配;“外嫁女”生育的子女户口落户在本组,只享受国家政策的相关待遇,不参与组上任何分配。陈女士的丈夫,也就是小王的父亲王先生是外村人,是和陈女士结婚后才搬到村里的,“出嫁从夫”,所以陈女士属于“外嫁女”,小王属于“外嫁女”生育的子女。因此,母女二人都不能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朋友见到过这样的村规民约,又是否认可这样的村规民约呢?这样的分配方案真的合理合法吗
    2023-04-18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妇女离婚后如何分割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第4条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你可以得到补偿的前提是被征收的土地你有承包权
    • 男方离婚后, 征地补偿款分配, 女方没有分到, 男方是否可以分到土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法律意见】需要看女方是否在婚后是否有土地。详见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出嫁女能否参加土地补偿款分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0
      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原则就是,《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这种“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形式,不是传统民法上的共有,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本集体的所有成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居住时间长短,一律平等地对集体财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凡是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都平等地享有分得本集体被征收土地补偿费的权利,这是征地补偿款分配
    • 出嫁女能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 ? ?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3
      1、虽然出嫁了,但是,户口暂时没迁出,而且在夫家暂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就应当参加征地补偿的正常分配。 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妇女离婚能得到哪些补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想要请求补偿就必须满足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