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聚餐发生口角职工自杀单位也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34:46 436 人看过

参加单位聚餐时与同事发生口角

职工归途中自杀单位也担责

张某在单位聚餐时与同事发生口角,在回去的路上因情绪激动等原因投河自尽死亡。张某的父母以管理失职及侵权为由分别将张某所在的某餐厅原投资人李某、王某及言语刺激张某投河的餐厅经理宋某共同诉至法院。

张某是密云某餐厅员工。该餐厅以庆佳节为由,组织所有员工集体聚餐。聚餐中,因工作摩擦大家不欢而散。张某在餐厅经理宋某及另外两名同事的陪同下回员工宿舍。

归途中,张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想自杀,宋某反复劝说无效,最终怒道:那你就去死吧!张某遂起身投河。宋某及其同事连忙报警,但张某被救上岸后已经溺水身亡。

事发后,餐厅与张某的父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约定:张某投河自尽一事与餐厅无关,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餐厅一次性自愿补偿张某父母抚恤金及火化费共计4万元整。随后将4万元交付给张某父母。

但张某父母仍将餐厅及宋某诉至密云法院,除已收到的4万元补偿款外,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035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其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但餐厅作为聚会的组织者,应对其员工醉酒后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宋某与张某一同离开,作为同行者,对于张某醉酒后不稳定的情绪,理应给予更多注意,而不应进行言语刺激,故应对张某溺死的后果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通讯员王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工程转包工人受伤发包单位也要担责
    日前,我市一家建设公司承包了一处市政工程,并将其中人行道浇灌工程的劳务工作转包给包工头李某,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李某为依约完成工程,雇佣了张某等十余位农民工,并租用了一台浇灌泵车,操作人员为王某。张某配合泵车进行施工作业时,因王某违规在高压线下进行操作,泵车上臂不慎触及高压电线,致使抱着泵车管施工的张某被电流击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申请工伤赔偿,而建设公司认为,伤者张某与其无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务关系,张某是包工头李某所雇佣的农民工,是李某发放工资,并由李某进行管理,因此,张某是李某的人,不是公司的人,与公司无劳动关系。除此,建设公司已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将这块工程分包了出去,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某违规操作,建设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将伤者送医救治,已尽到义务。所以,建设公司认为应由李某或泵车操作人员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公司与劳动者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建设公司是否应予免责?
    2023-04-23
    153人看过
  • 遭训斥职工突发疾病单位担责
    2011年3月,周某到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周某月工资3000元左右。2011年8月8日上午10时左右,周某在工作时遭到带班班长的训斥和谩骂,当场出现不能言语、不能行走、四肢无力的症状,公司当即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11年8月20日,周某出院回家继续治疗,共支付医疗费3241元。周某因医疗费、病假工资等待遇与公司多次协商不成,无奈之下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裁决由公司支付医疗费3241元,病假工资9000元,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1.5万元。公司辩称,周某发病是因其带班班长训斥和谩骂引起的,产生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其带班班长承担,与公司无关。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工作时因遭到带班班长的训斥而突发疾病,单位应承担责任。因公司未给周某缴纳医疗保险,周某因病支付的医疗费应由公司承担。据此,仲裁委裁决:由公司支付给周某医疗费3241元,病
    2023-04-25
    93人看过
  • 洛阳参保职工在单位发生工伤处理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在单位发生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应立即把伤者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抢救和治疗,危急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市或区(县)人社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内容包括:伤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医院名称、伤情、抢救措施;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伤事故报告书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书及有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局)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2023-05-10
    254人看过
  • 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需要做过工伤认定才知道,如果是公司组织的带有团建、拓展等工作性质的聚餐活动,应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4-28
    321人看过
  • 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需要做过工伤认定才知道,如果是公司组织的带有团建、拓展等工作性质的聚餐活动,应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4-18
    386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受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其他。一、临沂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
    2023-03-09
    5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工伤的等级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
    • 单位职工因凶杀死于单位,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单位原则上不对刑事犯罪承担责任,和工作有关的话,可以考虑一些责任。
    • 单位组织退休职工聚餐会出了事单位要负责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 不参加单位自担生育保险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女职工曲某,现年28岁,2008年3月1日到烟台某服装厂工作,单位只为其缴纳了“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2010年7月8日,她生育一女,因其未参加生育保险,所以烟台市牟平区社保机构不给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领取。无奈,曲某于2011年1月10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报销其生育费用,并支付其5个月工资的生育津贴。仲裁委受理此案后,查明事实,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单位支付曲
    • 参加用人单位聚餐后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9
      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是本人主要责任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则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2、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责任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虽然行为人不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和工作地点遭受到的伤害,但是聚餐是用人单位举办的,就可以认为是用人单位工作的延伸,且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由于员工的过错造成的,就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