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量刑畸轻的对策探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8:40:31 138 人看过

(一)量刑制度完善

刑罚是一柄双刃剑,用之不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量刑制度之完善针对于自首制度之不足,着眼于从立法高度遏制量刑畸轻之滥觞,以收正本清源之效。因而,必须从制度上解决这样几个疑问:(1)哪些情况下应当从宽,哪些情况下又属于少数情况而不予从宽?(2)哪些情况下从轻,哪些情况下减轻,哪些情况下又属于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3)从轻的幅度是多大?减轻的幅度又是多大?

200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自首的认定和运用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职务犯罪刑罚的裁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还不足以完全解决目前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还需尽快、尽可能详细地制定自首的量刑细则,统一自首在各类型犯罪中的适用标准,完善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规定,将免除处罚的具体条件付诸成文。

(二)量刑理念更新

量刑理念之更新意指调整法官对职务犯罪之社会危害性以及职务犯罪人之人身危险性的既往认识,树立从严把握的态度。诚然,职务犯罪往往由于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被害人,因而法官即便对其从宽量刑亦不必担心被害人的对立情绪。然而毕竟法官裁量刑罚轻重的依据是法律而不是被害人的情绪,法官不能因为害怕情绪对立而加重一罪之刑罚,也不能因不存在情绪对立之风险而对刑罚作不当之从宽。何况,职务犯罪并非不存在被害人,国家往往就是作为抽象和拟制人格充当了被害人的角色。评价职务犯罪之社会危害性,实则就是在评价职务犯罪给被害人—国家的法益造成了哪种程度上的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职务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都存在着被害人,差别只在于:普通刑事犯罪往往存在具体的作为自然人或法人的被害人,被害人对判决之结果更为关切,对犯罪人更有求以重刑的愿望,他们会给法官以压力;而职务犯罪的被害人往往是抽象的国家,它不能直接地向法官表达量刑诉求,更不能直接向法官施以量刑压力,这对于习惯通过具体被害人的受害程度衡量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法官来说,等于是宣告了职务犯罪社会危害性偏低的事实。

(三)用量刑建议权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

由于法律规范的滞后以及立法技术的缺陷,致使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过宽,加之法官个人品格、学养和经验的不同,往往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量刑不当、司法不公甚至司法擅断,这一点在职务犯罪案件的裁判方面表现更加明显。行政官员通常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好的社会人际关系,法官在认定自首、立功、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适用刑罚方面容易受到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诚然检察官也不能摆脱其社会属性,但多一份监督就会多一份公正。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意见》,在司法操作层面对涉及职务犯罪的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处理进行了细化规定,规制了司法人员在该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有助于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制衡法官自由裁量。

从对法院裁量权的制衡方面来看,一是法院只能就检察院所起诉并提出量刑建议的被告人和罪行判处刑罚,而不能对另外的人和事判处刑罚。二是量刑建议有可能为日后提出抗诉提供依据。尽管量刑建议对法院没有约束力,但当检察院认为法院量刑裁判不当时,可以提出抗诉。三是在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法院必须对量刑建议作出回应。即必须对被告判处一定的刑罚,并充分说明理由;如果法院没有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则应对不采纳的理由作出具体说明。导致职务犯罪轻刑化的重要因素是在认定和适用自首、立功、减轻和从轻情节的比率偏高。这也说明检察机关在收集和审查此类证据时控制的不严,从而导致在审判环节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比率偏高。要充分发挥量刑建议的作用,一方面要求检察机关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法律和调取证据,否则轻刑化的连锁效应会直接蔓延至审判环节;另一方面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量刑建议,要体现罪刑相适应的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收买拐卖儿童量刑畸轻
    我国现行《刑法》第241条第6款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经明显量刑畸轻。以前一家有十个八个孩子,送出2个都是常有的事,所以发现拐卖儿童的判个三年五年的大家也能接受;现在独生子女,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的全部。所以加大处罚力度,势在必行。有买才有卖。凡是不按照《养法》规定进行收养应当都是违法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量刑畸轻,不严厉打击买方市场难以杜绝这类犯罪。应引入买卖同罪,这样就不会有人冒着枪毙的风险去买孩子。现行《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
    2023-06-11
    475人看过
  • 量刑认定中畸轻情况的评估
    量刑畸轻是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量刑畸重是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上。如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重,但处刑却靠近三年,情节较轻,但处刑却靠近十年,就是量刑畸轻畸重的表现。具体的量刑认定情况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2023-07-02
    62人看过
  • 当前税务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税收工作在国家建设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严格税收征管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规,加大税收的征管力度;同时也加强对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然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税务干部队伍中违背自己的职责、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情节较为严重,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我们从近年发生的犯罪案件分析它的预防对策及建议。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健全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以规范两权行为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教育是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的基础当前,各级税务部门要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一主线,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结合全民道德建设,从强化广大税务员工职业道德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的员工对加强廉政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有了较大的提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不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远华走私集团赖昌星肆无忌惮地说制度、条例再
    2023-06-07
    72人看过
  • 防止职务犯罪的方法与对策
    一、提高职务犯罪成本,减少权力寻租获利空间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要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提高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获利的空间,使那些想腐败者不敢为一些小利而自毁前程或放弃更大的利益。(一)提高职务犯罪的可能性成本。要通过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强化工作程序上对权力的控制和外部监督,尽量压缩产生职务犯罪的空间,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审批制度改革后,对过分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尤其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要适当加以分解。通过将可以相互制约的权力进行适度的分解与平衡,使单个部门和个人不能对某种权力形成垄断,从而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一段时间,对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轮换和交流。对需要集体审批的项目,要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做到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审批重要项目集体研究、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同时,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
    2023-02-17
    70人看过
  • 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包括的事项有:1、关于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2、关于立功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3、关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2)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证据
    2023-03-24
    482人看过
  • 职务犯罪必备条件探讨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职务犯罪,按照职务犯罪进行处罚。构成职务犯罪中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中
    2023-07-01
    126人看过
  • 对罪责较轻的主犯怎么量刑
    对罪责较轻的主犯的量刑:一般可以考虑减刑或者从轻责罚的,但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一、网络诈骗主犯认定标准网络诈骗主犯的认定标准如下: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共同犯罪中应该怎么判定责任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主犯,是
    2023-06-20
    331人看过
  • 非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及对职务犯罪的启示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
    2023-07-04
    204人看过
  • 如何量刑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8、私分国
    2023-07-05
    161人看过
  • 刑罚减轻政策对涉恶犯罪的影响
    涉恶量刑12年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23-07-06
    80人看过
  • 刑讯逼供职务犯罪的案件的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讯逼供手段包括哪些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广义的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
    2023-06-03
    176人看过
  • 对于寻衅滋事罪犯的立案条件
    寻衅滋事罪立案条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犯怎么处罚根据犯罪严重程度,对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管制刑与拘役刑。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
    2023-08-05
    127人看过
  • 打击侵财类案件犯罪的对策
    1.建立健全基础信息采集机制。2.建立规模化侦查打击机制。3.建立健全合成作战和协作办案机制。4.建立侦审联合、深挖犯罪工作机制。5.完善应用视频技术打击侵财犯罪机制。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哪些内容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二、经济犯罪侦查特点是什么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
    2023-06-24
    94人看过
  • 减刑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职务犯罪六年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职务犯罪就是我们常说的贪污、贿赂,也就是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牟取自己的利益,职务犯罪的主体也包括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那么职务犯罪是否可以享受减刑呢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可以减刑:1、对于金融诈骗犯以及组织或者参与了黑社会组织的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利用职务挪用公共财产的罪犯;贿赂上级的罪犯被判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2023-07-04
    49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自诉人对量刑畸轻的案件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对被告人量刑不会很重。
    • 量刑畸轻的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7
      量刑畸轻是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量刑畸重是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上。如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重,但处刑却靠近三年,情节较轻,但处刑却靠近十年,就是量刑畸轻畸重的表现。
    • 怎样判量刑畸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
      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检察长批准。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抗诉案件,人民检
    • 因罪犯量刑畸轻法院能否提起再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五条,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
    • 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需要什么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0
      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包括具备自首、立功或者积极退赃等。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