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房产证一样赔偿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7:00:48 468 人看过

一、没房产证一样赔偿

没的房产证的房屋征收属于产权不明且需认定房屋是否合法的建筑,这种房屋征收时需要增加两个程序,一是由主张这房屋产权的人提出申请主张对这房屋享有产权,如有虚假负法律责任,然后征收人在征收现场及相关媒体公示60天,没有别人主张这房屋的产权就可以认定产权人,二是,由规划、国土、住建三个部门联合认定该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认定合法建筑,这房屋就可以测量评估计算出补偿金额了。有没有房产证经过上述程序认定后与其它有产权证的房屋补偿是一样的,不存在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补偿上打折扣的

二、婚前房产是以合同为准还是房产证

应该是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如果有正式国家发的产权证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太太的丈夫、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按人头均分。如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只有同户籍的有权继承(使用权)如果想把名字改为儿子的,由老太太和儿子到房屋备案单位办理即可。但是如果房子无任何手续可到村或乡政府补办手续(很重要,涉及到农村土地整合补偿大事千万别马虎)然后再办更名事宜。

办理过户有三种形式,赠与、买卖、继承。农村房屋直系亲属间(如父子、母女等)是免征税费的。如果是买卖过户,一般3000元以内就够。各地征收税费有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村委会或乡镇税务、土管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房屋定金收条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1、您与中介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但您交付的定金是为了保证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想卖方支付的。2、如果您不想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是属于违约一方,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上对“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是不需要向您返还定金的。2、关于签合同的人与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他们之间有委托关系、代理关系等或者是无权处分,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关系证明。这就是对于房屋定金收条相关内容的解答。二手房屋定金收条怎么写二手房屋定金收条的写法是:1.要写上买房人的信息,也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写,能够体现出定金是交给谁的。2.要写好二手房的房屋做落地,也就是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房子地址,面积是多少平方。在定金收据上体现出房子的具体信息,说明你定的房子就是你所看的这一套房子。3.要写上付的定金是多少钱,最好小写一遍,大写再写一遍,这样是无法更改的,也
    2023-08-08
    178人看过
  • 广东流产假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产假计算公式根据新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二、广东产假相关规定1、基本产假98天30天计划生育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
    2023-06-19
    466人看过
  •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规定有很多,就以登记内容为例。(1)登记内容。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①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前30日发布公告,明示总登记、换证或验证的区域、申请期限、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受理申请的地点等。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换证范围的,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②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
    2023-04-27
    500人看过
  • 2024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一、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首先需要写清楚的是商品房入住的主体是谁,也就是说需要写明商品房入住的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的信息,由有权力的机关进行证明,并且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要加盖公章。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兹证明座落在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土地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
    2023-12-03
    275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家庭暴力的危害(一)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侵犯了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二)家庭暴力是诱发违法犯罪的客观条件家庭暴力引发违法犯罪的事例并不罕见。有一些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无法解脱,绝望之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还有部分未成年子女因对家长的暴力行为恐惧和憎恶而不敢或不愿回到家中,浪迹社会受不良感染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更是令人痛心,这既是家庭的悲剧,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突出社会问题的原因之一。(三)家庭暴力是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的罪魁祸首家庭暴力危害婚姻家庭稳定,对于感情基础牢固或不牢固的婚姻都有严重的破坏作用。也有的家庭由于存在暴力行为,使一些家庭成员长期处于悲观厌世的状态而难以自拔,严重的家庭受害人铤而走险最终导致“走向极端”,成为产生伤害和杀害的施暴者,有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等严重后果。(四)家庭暴力不利于和谐社
    2023-03-16
    286人看过
  • 上海居住证明代办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一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这些经济飞速发展的发达城市,对于城市的人口都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因为经济发展的好,所以很多人都希望到上海生活,但是没有户口的人在上海生活是需要居住证明的。那么关于上海居住证明代办吗?一、上海居住证可以代办吗?(居住证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居住登记
    2023-04-13
    227人看过
  • 债权转让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是:1、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2、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4、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
    2024-01-15
    316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没收财产执行程序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
    2023-04-28
    290人看过
  • 东莞居住证明范本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其实现在的城市人口非常多,但是很多都是流动人口,真正户口的人只有一部分。那么关于东莞居住证明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居住证明是没有城市户口的人们,因为在城市生活居住,该地区要求办理的一个证明文件,里面包含了申请人的人身资料等。一、东莞居住证明范本兹有我单位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特此证明.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项内容,需要到房屋所在的居委会办理,不同小区的居委会办理时间不同,需要自行提前了解,比如有的小区居委会只在工作日的上午可以办理,下午去办就没人受理了,也有的小
    2023-04-17
    101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一些规定内容是如何的
    案例2011年9月7日,徐xx在车间地面操作遥控式天车时,天车拉线把检修台的铁架子刮倒,将他的左脚砸伤。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xx属于工伤。2013年1月7日,徐xx被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个月。在北京珊丹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徐xx赢了,但至今没能拿到全部赔偿款。金额不多,加上利息也就12万元左右,徐xx案是全国数以万计的农民工维权案件中的一个,折射出工伤维权的现实困难。现状职工受了工伤要获得工伤保险赔付,一般需经过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程序。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与工伤处理实务的操作情况,正常程序全部走一遍,时长需1149天,也就是3年多时间。我国工伤事故责任规定不明确,雇主承担责任的原因及归责原则混淆不清,是工伤赔偿难的根源之一。农民工群体是工伤事故的“高发区”。而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赔偿就成为这个
    2023-11-30
    318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是怎样的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一、间接损失应该包括哪些间接损失包括以下两种损失:1、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侵犯受害人所有或者依照合同可以获得的财产,造成受害人未来财产利益在一定范围内的损失,不是对财产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对财产所有人在经营中应当创造但因损害未创造的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纯利润等;2、人身损害造
    2023-03-18
    243人看过
  • 离婚协议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离婚之后财产分割方面的一些纠纷,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关于这部分的一些纠纷的话,基本上都是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做出分割,或者是存在着恶意转移财产行为。
    2024-01-21
    493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拆迁资产补偿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2、房屋、建筑物补偿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
    2023-06-02
    411人看过
  • 2024高温补助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夏季全国范围内的温度都在增高,很多城市甚至最高气温可以达到人体的极限温度四十度以上的,所以对于人体是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的,会有一些不良的症状出现,因为已经是人体不能接受的温度了。那么关于高温补助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一、高温补助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每年夏天,监管部门、工会组织还会加强监管、监督,保证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例如: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预防方法。什么是高温津贴?《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
    2024-03-14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没房产证一样赔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7
      房子没房产证一样赔偿与否,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合法建造但是由于历史太久没有房产证 很多居民的房子在建造之初是合法的,但是可能太久远且当时所处地为村庄,并不需要办理房产证,后来也没有去补办。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
    • 苏州房产是怎样规定的》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1
      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习惯于上将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行业称为房地产业。 具体内容 (1)国有
    • 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吗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
      土地和房产是2个概念,土地证上是你所使用的土地面积。而房产证是你土地上修了多少面积的建筑的建筑面积。 我想你就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吗这个问题你已经清楚了。
    • 没有致残交强险赔偿?相关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第6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上述规定中的人身伤亡,应当包括伤害和死亡两种情况,而伤害又包括不构成残疾的一般伤害和构成残疾的伤害两
    • 一年没签合同怎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8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