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8:01:53 103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

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房屋用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一、不动产登记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书》吗

不需要!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

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二、不动产登记作用

(一)市场经济本质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必须是“双证合一”,也就是说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理不动产证吗?这个答案不一定是否定的,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的可以先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详细咨询,为了更好的保护不动产和不动产交易更加安全,一定要积极做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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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3日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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