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25:27 137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2004年2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2月2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费者协会职能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自2004年3月1日起,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二、区、县消费者协会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后,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区、县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可以是法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是不可以是法官,《法官法》并没有正面描述,而是说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所以,推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不可以是法官的。《法官法》第二十二条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第二十三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第二十四条法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一)担任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
    2023-04-13
    134人看过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可以是法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是不可以是法官,《法官法》并没有正面描述,而是说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所以,推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不可以是法官的。《法官法》第二十二条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第二十三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第二十四条法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一)担任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
    2023-06-01
    80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2000年4月11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1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于2000年4月11日经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1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年八月二日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加强对成都市著名商标的保护,推动商标注册人积极创立驰名商标,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成都市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
    2023-06-07
    188人看过
  • 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首次进驻机场"讨说法"
    在上海,遭遇航空消费纠纷的旅客讨说法将不再费时、费力。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首次进驻机场,直接为消费者解决各种航空消费纠纷,此举在国内尚属少见。新近成立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空港办公室是上海市消保委的直属机构,在上海空港地区履行消费者组织的职能。空港办公室秘书长李年表示,机场的消费环境较为特殊,人流量大、往来旅客停留时间短。以往,由于机场地区普遍缺乏专门的消费者组织,航空旅客遇到消费纠纷大多只能向机场的工商部门求助。由于航空消费纠纷常常牵涉到不同企业和部门,能否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就成为有效解决航空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据悉,目前上海市消保委已在浦东国际机场设立了专门的空港办公室,不久还将向虹桥机场派出专人值班,直接负责为机场的消费者调解各类航空消费纠纷,同时对工商、公安、海关、民航等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资源进行整合。今后,旅客如果在两大机场遇到航班延误、行李损
    2023-06-07
    253人看过
  • 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其中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列席会议。二、第十一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社会有关方面人士旁听会议。旁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四、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
    2023-04-24
    114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9月26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一)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023-05-0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权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
    • 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行使法律责任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