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认识误区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3:40 399 人看过

问题:我是去年到该公司的,我的上司想开除我,并和人事部经理协商此事,该经理说因不满我试用期的表现要解雇我,并让我提出离职申请。当然我没有提出离职,并且我要求赔偿无故解约的违约金。公司现在否认开除我的说法,让我回到岗位上继续工作,我不肯,这两个月来,我准时上下班,但不做任何工作,直到赔偿我为止,请问这样对吗?

答复:上述是一位普通劳动者的问题,其中包含了一些常见的误解,使得整件描述变得扑朔迷离:

说试用期却不知有否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可选约定条款,它是随劳动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的。提问者所在公司经理提出试用期工作不满意,那就要看是不是已经签过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任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都是没有意义的。

解雇为什么要让员工提申请?

公司对试用期内员工不满意,如果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试用期内,则需要对员工作适当培训或者调岗,仍觉得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但需要给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了。无论哪方提出解除,都应该拿出书面的通知来。

员工离职由谁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曾书面约定合法违约金的,员工提前离职一般有违约金的问题。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相反,则由劳动者支付。但是违约金不是经济补偿金,先前没有约定是不可以随便提出这个要求的。

开除和解雇有什么关系?

开除主要是过去劳动部奖惩条例中的说法,现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私企、外企等非公经济中的开除其实是指过错性解除,因为员工严重违纪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能把开除和解雇混为一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理解的误区
    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原因既有现行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用人单位故意违法的因素,还有有关方面对试用期规定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的因素。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单位对试用期的错误认识有:1、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期限。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单位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使用期的具体长短的。在各地方一般都有劳动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动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他的法定权利,并无违约可言。3、仅仅订立一份试
    2023-04-22
    61人看过
  • “正当防卫错误认识”浅析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体现出法律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精神,但如果对正当防卫存在错误认识,则会导致公民正当防卫的滥用,从而造成新的不法侵害。一、对起因条件的错误认识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所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而对起因条件的错误认识主要是把假想防卫误认为是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二、对时间条件的错误认识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才能实行。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
    2023-06-11
    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聘用协议的区别解析
    一般情况下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这两者的适用范围不相同,政府干预的程度不相同,管理监督的相关部门也是不相同的,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相关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劳动合同的工资一般是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返聘协议和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二)但考虑的安全的问题,建议为退休人员购买商业的意外伤害险;(三)工资支付方面可以不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双方协商;(四)可以不遵守最低工资制度;5、工作时间可以双方约定。签劳务合同。退休后,劳动者已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返聘后双方成立雇佣劳务关系。法律规定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当你们发生纠纷时法院会以劳务关系处理并非合同关系。所以你不需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退休后再就业不订立劳动
    2023-07-01
    360人看过
  • 劳动者对带薪年休假的几大认识误区
    我国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自从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劳动者纷纷选择七、八月暑假期间休年假,与家人、朋友外出度假旅游放松身心。然而,由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的法律理解方面存在认识误区,使劳动者的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
    2023-04-22
    418人看过
  • 【合同常识】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一是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消灭主观上无法定过错。如果因可归责于劳动者主观过错的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例如辞职),劳动者本应对合同解除所可能带来的对自己生活不利后果负责。因此,劳动者对合同解除主观上无过错作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之一是世界各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劳动者辞职和劳动者因出现用人单位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被辞退的,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
    2023-06-10
    2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认定问题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最新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p>先生/小姐:_____</p><p>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_____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_____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p>解除您的理由是:</p><p>1.过失性解除</p><p>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p><p>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p><p>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p><p>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3-07-08
    1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解析
    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
    2023-07-04
    499人看过
  • 性骚扰的认识误区
    女性性骚扰
    根据一般数字显示,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事实上男性也会遭受性骚扰,但数字普遍偏低,这可能基于下列原因:男性对于性骚扰的认定范围较女性的窄。就是说,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时有一个较大的容忍度,或者他们大都不以为意。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对这种行为的敏感度较男性的敏感度高;若遭受女性性骚扰,男性大都不愿向外界诉说。他们担心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男性的自尊心促使他们不愿向人诉说。他们被女性性骚扰可能被理解为懦弱,亦表现了他们脆弱无能的一面。什么是性骚扰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具体指行为人出于发泄性欲求的动机或恶作剧的动机或骚扰人、侮辱人的动机,通过语言的、形体的、环境布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或性刺激,给被骚扰者带来烦恼和精神压抑,甚至造成精神损害,但尚不构成强制猥亵和强奸,
    2023-08-16
    268人看过
  • 年休假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实际上,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的期间。换言之,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经休过或部分休年休假,到了新单位后,仍可按规定再休年休假。不过,当年在新单位年休假的天数需要按规定折算后确定。折算的方法是在新单位当年年
    2023-04-22
    1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认识
    董保华教授认为,从劳动合同的触发性机制出发,劳动合同不再是劳动关系全部内容的反映,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内容的无效。将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一种触发机制,淡化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劳动关系除了具有财产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人身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的存续是与劳动者的生存权紧密联系,已经发生的劳动关系具有不可逆的特点。基于劳动合同的作用仅在于触发劳动关系,对于缔约的过失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时,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尚未触发时,劳动合同可以停止执行,以避免劳动关系的发生,并通过追究过错方的责任,以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劳动关系已经实际启动,则不能简单地通过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来确认劳动关系无效。对于已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一方面,应通过将其纳入劳动基准法和集体合同调整范围,处理已经存在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可以追究缔约的过错责任
    2023-06-24
    190人看过
  • 如何认识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与变更合同均应遵循的三项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三项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行为与变更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然而,国家对变更合同的具体方式没作规定。因此,我想结合执行劳动法的实践,就如何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谈些看法,作为对修改《劳动法》、制定《劳动合同法》所提的点滴建议。《劳动法》颁布和实施的初期,许多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人员经常提这样一个问题:倒底是固定制职工固定,还是合同制职工固定?他们的结论是:合同制职工比固定制职工还固定。理由是:在固定工制度下,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的需要,用人单位有调整职工职位的权利,如果该职工不服从调整,可受到纪律处分。而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合同中约定了职工的工作职位,用人单位若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调整其职位,就必须与该职工协商一致,否
    2023-06-05
    19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的认识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内容不同和期限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除包括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并且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具体内容是:(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2)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
    2023-07-11
    2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知识解析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一、企业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二、缴纳社保没交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1.立案提供相关证据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
    2023-03-25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知识详解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定义: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分类: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
    2023-05-05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合同有哪些特点与认识误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您何签订土承包合同签订农村土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承包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致; 2、承包土口农户现口; 3、土承包经营权共与承包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期签订合同现期; 5、承包签章私章应由承包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块情况、宽填面积定要填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准确具体应予纠; 7、块类水田、旱两类; 8、承包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能漏填错填能给详细信息则作更周详答
    • 一、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三大认识误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数量有所增长。劳动者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主要目的有以下两点: 1.依此作为认定工伤或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 2.以此作为要求连续计算工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或生活费、支付经济补偿、办理退休等的前提。经调研,笔者发现目前劳动者存在以下三大认识误区:将档案存放关系与劳动关系混淆。有人误以为档案放在何处就是和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的劳动
    • 综合工时制的认识误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摘要:什么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
    • 知识解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继承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能够相互继承遗产。不过很多人对夫妻财产继承权的相关知识还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律师将为大家进行夫妻财产继承权知识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夫妻财产继承权相关知识: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
    • 2022年正确认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0
      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2,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4,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