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本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9:21:12 384 人看过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1、加强创新基层基础工作。必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把人力、物力、则力更多投到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夯实社会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尽可能从源头上弱化、减少、防止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发生。

2、加强社会自治、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社会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不是大包大揽,必须发挥社会自治、公众参与的作用。要从过去亲力亲为重管理向现在放手放权重服务转变,形成“一委一居一站”的管理模式,让政府成为群众的“娘家人”,组织群众自治,收集利情民意,更好地发挥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不定期的开展一系列社会活动,加强与群众间的沟通交流,对热心参与的群众予以表彰,引导群众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力度。

3、及时解决民生工程问题。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幸福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也是加强、改善社会管理的重点。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人尽其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衣食无优。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题,进一步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社会环境的优化、良好社会心态的培育和社会凝聚力的增强。社区卫生惠民工程要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总目标,完善城镇职工、居民深疗保险制度,提高基本民疗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行车密度,提高准点率,缩短候车时间。住房保障工作要取得“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4、提高社会人口管理。随着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的调整转型,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务工。我国市人口总量的增加,主要源于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目前我街道的流动人口总数达1.12万人,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完善管理的原则,必须把社会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对流动人口采取定期登记和不定期检查,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理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培训、就业、居住、就医、了女就学等问题,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触入辖区的社会生活。定期组织区域内的流动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党校培训,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不和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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