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经济适用房按市场价还是购买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13:56 105 人看过

10年婚姻走到尽头,一套买进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让本想平静分手的他们互不相让。怎样分割这套房子,才能让双方都不觉得吃亏?

李女士与刘先生结婚10年,最近感情出现了危机,夫妻俩到法院闹起了离婚。其他都没有什么争议,平平静静地谈妥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子该怎么分。李女士说,几年前,他们夫妻买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是丈夫单位自建的,面积120平方米,购房款45万元。购房协议签订于2007年,已经办理了三证。现在,这套经适房周边的商品房市价已经飙升到了近10000元/平方米。我们该怎么分割,是按购房时的优惠价45万元,还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

法理:

目前来看,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像经适房这样的优惠房,其交易要受到诸多政府规章、政策文件的规范和约束,而且与个人的工龄、职务、家庭居住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这类房产的分割问题在实践和法律理论中,并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法。就李女士这套还没有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的经适房而言,按原购买价进行分割肯定是不对的,但也不能完全按周边商品房市价进行简单分割,毕竟这类房子日后的交易也会受到诸多政策限制。最佳的方案是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扣除营业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后再进行分割。

切蛋糕的人最晚吃蛋糕,因此只有把所有蛋糕都尽量切得一样大时,才能保证自己不吃亏。李女士夫妻可以利用这个原理来分割这套经济适用房。采取双方竞价拍卖的方式分割财产,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离婚房产按市场价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不确定,有很多因素。大部分以购房价,也有市场价的这是要做评估的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一、房产证产权比例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2、
    2023-03-10
    484人看过
  • 离婚时分割房产是按原来的价格还是离婚时的价格
    婚时房产按现在的价格计算。婚前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现有的房价来分割。对价格有争议的,可以评估确定。一、离婚时如何辨别房子归谁的对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有如下规定: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2023-03-31
    134人看过
  • 离婚房产是按买价还是现价
    一、离婚房产是按买价还是现价1、离婚时房产按现在的价格计算。2、婚前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现有的房价来分割。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
    2023-03-31
    334人看过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
    2023-06-04
    465人看过
  • 房产分割的价格是按现价还是定价
    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一、单位福利房离婚怎么分割单位福利房离婚怎么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若无法协议分配,或一方不履行分配协议的,则个人婚前所得房屋不分割,共同财产所得房屋,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决;2、单位福利房如在婚后取得,其已经取得完整的产权,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6-21
    91人看过
  •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原价购买的房子可以再买吗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以原价出售。一般情况下,以原价出售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后,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不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可以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并可以凭证明到当地建委开发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购买的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的吗?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
    2023-08-18
    45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政府定价吗
    1、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构成,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执行。各地在制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核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和利润。2、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一是开发成本。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归集。按规定缴纳的自来水、供电、供热、燃气、邮电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配套性费用应计入开发成本。二是税金。三是利润。3、一价清制度。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经济适用房房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合同中载明。经济适用房房销售合同签订或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备案后,经营者不得在销售合同中载明或已经履行明码标价备案手续后的销售价格之外再行加价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另不得以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提高销售价格。若确实发生不可预见费用或政府依法出台新的规定需加收费用,应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律师收费实
    2023-08-17
    103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如何定价?经济适用房价格组成详解!
    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什么价格?由哪几部分构成?答: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中利润为3%,税金不到6%,包括建筑安装成本在内的开发成本占91%.问:哪些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答:依照规定,不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包括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问: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后,开发企业能否擅自调价?答;办公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公布或审批后的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但下浮幅度不限。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答:《办法
    2023-06-10
    153人看过
  • 离婚房子是按市场价格算吗
    离婚时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1、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若是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婚后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婚后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
    2023-03-15
    158人看过
  • 住房离婚时能否分割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就可以分割。具体如下:1、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双方支付全部购房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婚后支付购房款的,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补缴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归买受人所有,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经济适用住房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
    2023-07-11
    177人看过
  • 房子遗产分配时按市场价吗?
    1,按现在的市场价,由物价部门评估后确定评估价格。2,如果大家相互协商一致,可形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继承中,只要所有继承人都能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法律不会干预的。应当按照分割遗产时,房子市场价分割,如果继承人对房子的价格意见不一致,也可以申请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分割。一、房屋遗产的分割不同于其他遗产的分割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特殊性,不能随意移动也不能强行分开,如果强行移动或者分开,会对房屋的适用和质量造成影响。但并不是所以房屋都不能分割。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总结起来,房屋遗产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
    2023-06-27
    25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就是限价房吗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1、价格的不同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2、针对的人群不同限价房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经济适用房是对生活极其困难的穷人提供的保证性住房。3、申请条件不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023-08-12
    116人看过
  • 中介经纪是否会协助买卖双方按市场价进行讨价还价?
    可以的,买卖双方可按市场价与中介经纪讨价还价。二手房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包含以下:1)交易中介费: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2)房产权证代办费:一般几百元,具体的也可与中介谈。巧妙的讨价还价讨价还价是我们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我们在外商的每一笔业务中,几乎都在发生。讨价还价究竟怎么来进行。可能每个人的方法都不相同。因为人各有异!即使同一个人在对待每个不同CASE的处理方法也不同。但是我们都有一个最终的共同目的:买卖双方力求达到双赢。为了达到最终的双赢目的,我们必需研究好自己,不妨来问问这几个问题。第一:真正了解我们经营产品目前同行的市场价格,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准,了解最少的利润或最多的利润边缘线第二:我们除了价格外,还有哪些可能吸引
    2023-07-06
    132人看过
  • 宜兴经济适用房购房面积及价格
    经济适用房购房面积标准多层住宅的,1人户家庭40平方米,2人户家庭60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家庭按人均25平方米计算;购买高层住宅的,每户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购房价格在控制标准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出售。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型住宅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确定。注:中购人按分档选购的原则购买相应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1-2人户选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户均70平方米左右;3人及3人以上户选房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35平方米左右。具体由市住房局根据每批次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情况确定。
    2023-05-10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分割是按购房价计算还是按当前市场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按市场价格,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
    • 离婚财产分割按房产价评估还是按市场价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3
      如果夫妻双方在对于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宜中如果是在分割时对于财产价值无法进行评估的话,是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相关评估。然后根据市场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给另一方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相关补偿。
    • 是按现市场价还是按买房价分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 评估是按市场价还是按回迁时购买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方式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价格怎么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己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此时的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是按原价值分割,还是按现行市场价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