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执法是不是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08:24:14 292 人看过

选择性执法有可能构成违法,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它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指执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问题。而另一只情形是指国家根据情势变化,试图获得灵活性和实效性,而在执法上做出的调整。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选择性的行政违法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选择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是:(1)多个相关违法行为规定在同一法条中;(2)一个选择性法条包含并可以分解为多个独立的行为。如上述选择性违法行为可以分解为擅自或近似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名称、包装;名称、装璜;包装装璜;名称、包装、装璜”7种情形;(3)其所包含的各个独立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程度相同;(4)各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则;(5)一人实施的数个违法行为被一个选择性法条含盖时,不作数事并罚,而以该选择性违法行为从重或加重处罚。
    2023-06-13
    286人看过
  • 如何解决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所谓区别对待也就是常说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职能、权限的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时间、方式、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选择性执法的危害有很多,比如选择性执法妨碍法治进程、选择性执法违反平等原则等。所以针对这种区别对待现象,要及时向执法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搜集相关程序违法,或者营私舞弊的证据及时举报,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怎么检举选择性执法1.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因而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2023-07-05
    320人看过
  • 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正修订价格法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某某日前在环球时报年会之跨国企业投资论坛上强调,中国反垄断执法始终从垄断行为出发,从未因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性质不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存在所谓选择性执法问题。许某某引用数据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法》实施6年多来,发改委系统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共涉及339家单位,其中,2008年至2012年查处的案件涉及131家单位,只有1起案件涉及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6家企业。2013年至2014年查处案件涉及208家单位,其中涉及行业协会和内资企业180家,行政机关1家,外资企业和境外企业27家。他还进一步表示,为进一步放开市场监管,《价格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希望能在2015年作为一类修法的计划来推出。他同时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如何打破壁垒,引入民营资本进入某些行业,这其中竞争政策应起到基础性的作用,而产业政策正在逐步退出。在同一场合,国家工商行
    2023-06-07
    243人看过
  • 对违法建筑选择性执法,被区别对待该怎么办?
    家住湖北黄冈的孙先生看到同村其他村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了养殖场进行养殖,随着近些年来行情越来越好,很多村民都发家致富了,于是孙先生也辞了工作,从城里回到村里也在自家的承包地上于2015年年底建造了养殖猪舍,但是还未建成就被当地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要予以强拆。然而周围邻居的建设的养殖场却一点事没有,对于执法部门的区别对待,孙先生觉得非常不公平。所谓区别对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职能、权限的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时间、方式、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选择性执法的基本特征。选择性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特例情形,具有以下几点基本特征:虽然行政主体在执法时往往要考量依法行政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遵循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法的规定留有空白处,法律存在滞后性,这时执法者往往会通过自身经验进行判断
    2023-06-22
    455人看过
  • 针对选择性执法应该如何处理
    所谓区别对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职能、权限的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时间、方式、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选择性执法的危害有很多,比如选择性执法妨碍法治进程、选择性执法违反平等原则等。所以针对这种区别对待现象,我们要及时向执法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搜集相关程序违法,或者营私舞弊的证据及时举报,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交警选择性执法怎么处理当事人觉得交警的执法有失公允,可以拿着处罚通知单去交警支队的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去交警支队的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就行了。也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进行投诉,三处地方得到的结果会有所不同,如果只是想取消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
    2023-07-21
    149人看过
  • 警惕刑事抗诉中的选择性执法
    要让所有量刑过重依法应当提起抗诉的案件都得到平等对待,就意味着检察机关在这一职能上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司法资源是否已经为此准备好?检察机关又该如何在现实条件下避免选择性执法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法院量刑过重为由,对一起职务侵占案提起抗诉。据称此案是该市检察机关首次以量刑过重提起的抗诉。(昨日《北京青年报》)从法律上看,这个“首次”的到来不应如此之迟。在检察机关应当提出抗诉的法律理由中,既包括重罪轻判,也包括轻罪重判。以往检察机关没有发现法院量刑过重的案件,我们很难下这样的论断。检察机关自己也承认,由于受“重打击、轻保护”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检察院的抗诉都是“抗轻不抗重”。换言之,在一些案件上,法律可能被选择执行了。如果我们承认“重打击、轻保护”观念在过去的司法实践具有较普遍的影响,那么它不仅作用于检察机关,也同样作用于审判机关。在这些观念影响下,法院的量刑不当可能更多表现为“轻罪重判
    2023-06-11
    223人看过
  • 城管选择性执法可以向哪里举报
    行为人发现城管选择性执法的可以向市总队、上级部门区大队或者是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城管选择性执法可以向哪里举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
    2022-07-21
    433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选择性罪名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选择性罪名。一、50万元拒执什么情况下判刑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50万元的债权可以认定为重大的损失,应当认定为“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因此,50万元拒执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2023-06-24
    286人看过
  • 中国反垄断调查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许某某11日强调,中国反垄断执法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也没有针对外资企业。近期多家外资企业接受中国反垄断调查,AA、BB、CC等跨国公司纷纷卷入,国内外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对此,许某某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涉案企业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民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既有中国民族品牌如茅台、五粮液等国有知名企业,也有某些大型跨国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举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吹风会,会上发布了中国反垄断执法清单。截至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此外,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外资企业的案件2件,分别为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和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仅占其案件总数的5%;其他案件37件,案件当事人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司
    2023-06-07
    279人看过
  • 选择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
    2023-08-17
    11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选择性
    一、行政复议的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2)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3)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审批、登记等事项的。(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1)认为行
    2023-04-24
    380人看过
  • 违约金和定金的选择方法是什么
    一、违约金和定金的选择方法是什么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应予以支持。另外,如果被告自愿按原告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可以准许。《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二、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计算标准合同违约金确定计算标准的方式如下: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4.如果违约金约
    2023-11-13
    188人看过
  • 选择实用还是选择个性?装修六大心理误区
    选择实用还是选择个性?装修六大心理误区来源:作者:时间:2011/01/04大家攒钱买一套房子很不容易。面对天价买下的房屋,谁都会认真收拾,小心打造;谁不希望能够住的舒适,顺心;谁不希望自己花大力气经营的家能够漂亮干净,赏心悦目。墙皮脱落,地板砖空洞、木地板上翘、卫生间漏水很多人在搬入新家没多久就会遇到这些烦心事,看着新家大家攒钱买一套房子很不容易。面对天价买下的房屋,谁都会认真收拾,小心打造;谁不希望能够住的舒适,顺心;谁不希望自己花大力气经营的家能够漂亮干净,赏心悦目。墙皮脱落,地板砖空洞、木地板上翘、卫生间漏水很多人在搬入新家没多久就会遇到这些烦心事,看着新家变得满目疮痍,遍体鳞伤,没有谁不会觉得痛心。于是,我们就对房屋质量产生了质疑,其实对于这些问题,很大情况下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住宅问题,而是因为家居装修没有做好。不管是选择自己装修DIY,还是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眼看着自己的家开始装修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合同继续履行选择违约金是否合法?
    一、合同继续履行选择违约金是否合法?合同继续履行选择违约金是合法的,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
    2023-01-27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选择性执法可以起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4-21
      选择性执法可以起诉,选择性执法是违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也有一个原则叫合理行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作出同等的或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
    • 城管选择性执法的意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
      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当犯罪分子既拐卖了妇女,又拐卖了儿童时,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针对其中的一种对象犯罪,则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是行为方式的选择,该类罪名包括两个以上
    • 交警选择性执法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4-26
      交警选择性执法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觉得交警的执法有失公允,可以拿着处罚通知单去交警支队的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去交警支队的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就行了;2、也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进行投诉,三处地方得到的结果会有所不同,如果只是想取消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
    • 你好关于选择性执法行政复议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4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审判有异议然后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它并不是无限期的,所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就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了,它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选择性执法行政复议申请可延长多久呢?《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
    • 扶贫工程选择招包是不是违法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扶贫工程转包是否算违法,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