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不是必须进行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3:02:05 211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是否必须登记才能设立房屋抵押权
    一、是否必须登记才能设立房屋抵押权房屋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设立之效力。因此,房屋抵押即使是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抵押未经登记,也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材料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等。三、房屋抵押纠纷的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
    2023-11-12
    421人看过
  • 只有进行登记,才能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购房者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1)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
    2023-07-10
    75人看过
  • 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及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一)住宅房屋所有权1、初始登记费每套80元产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2)274号2、转移登记费每套80元新产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2)274号3、变更登记费每套80元产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2)274号4、注销登记费每套不收费产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2)274号(二)非住宅房屋所有权1、初始登记费(总登记费)房屋建造成本1%产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4号(2001)347号2、转移登记费转移价值2%买卖双方各负担50%,商品房首次出售卖方免交转移登记费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4号(2001)347号3、变
    2023-07-04
    180人看过
  • 企业股东是否必须进行工商登记
    一、企业股东是否必须进行工商登记股东资格需要工商登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且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二、股东资格怎么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1)设立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尤其注意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2)增资取得。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下文重点介绍转让取得和继承取得。(1)转让取得。转让取得是最常见的一种继受取得方式。(2)继承取得。以继承方式取得股权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三、股东权益
    2023-06-14
    471人看过
  • 仅有房产证,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不动产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只有进行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买受人才能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就是将新的所有人的名字登记在房产部门的登记簿上,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房产证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即房产证的效力弱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一旦出现房屋产权纠纷,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人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者不动产登记的变更。律师补充: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遗失后,权利人可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补办。具体程序是: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
    2023-05-06
    319人看过
  • 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
    一、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对房产将来所有权进行确认的请求权,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但是,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为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所以,预告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二、预告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
    2023-05-06
    137人看过
  • 是否必然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认定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确权发生纠纷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曲*谋原系夫妻关系,被告曲谋乙系被告曲*谋的姐姐,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曲*谋于1999年结婚,婚后,两人一直与被告曲*谋的父亲曲谋丙共同生活,居住在A区顺成街26号平房内,该平房为曲*谋父亲所有。2000年平房拆迁,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曲*谋及曲*谋的父亲曲谋丙共同搬人拆迁后购置的德州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开发的岔河小区25号楼5单元5层东户房屋居住。该楼房购买合同人为被告曲谋乙,时间为2000年11月20日,房屋建筑面积为120.32平方米,地下室为6.93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124429.87元(另有物业公共基金1804.8元),首付现金99429.87元,又办理了25000元按揭贷款。2002年9月办理的房权证,房权证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曲谋乙。2002年3月,被告曲*谋的父亲曲谋丙病逝,后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曲*谋一直在该房居住。2005年原告韩某某以夫妻
    2023-04-30
    388人看过
  • 哪些情形须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应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形:(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意: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二、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三、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意: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四、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
    2023-02-15
    224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哪几类房屋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要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6、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3-07-24
    307人看过
  •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买卖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一、没有房产证可以卖房吗?是可以卖房的。只要先和买家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就可以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去办理过户。如果对方不放心,你可以告诉对方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万一发生争议,买方可以拿着有效的合同去法院上诉。但如果一直没办法拿到房产证,买主是可以让卖方赔偿的。二、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卖吗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卖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有关房地产物权转让的管理性规定,也就是没有依照法律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进行物权转让,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但是,当事人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直接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所以出卖方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不影响买
    2023-03-02
    313人看过
  • 回迁房户主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回迁房户主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回迁房户主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流程:1.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应缴税收。3.到房地产维修基金部门办理维修资金转移登记或缴纳维修资金。4.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5.领取房产证后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土过户登记。二、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吗转让房屋时,转让人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权属没有争议,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就可以转让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3-12-20
    209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通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来确认业主
    原告韩某与被告瞿某原为夫妻,被告瞿某乙是被告瞿某的妹妹。原告韩某与被告曲某于1999年结婚。婚后,他们一直与被告人曲某某的父亲曲某某C住在a区顺城街26号的一间平房里,该平房归曲某某父亲所有。2000年,该平房被拆除时,原告韩某伙同被告曲某某、曲某某的父亲曲某兵,迁至德州**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岔河社区5单元5楼东楼。房屋买卖合同由被告曲某乙于2000年11月20日签订。该楼建筑面积120.32平方米,地下室6.93平方米,房屋总价124429.87元(房产公款1804.8元),现金首付99429.87元,办理按揭贷款2.5万元。2002年9月,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房屋所有人为曲某B,2002年3月,被告人曲某的父亲因病去世。此后,原告韩某和被告屈某一直住在该房屋内。2005年,原告韩某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a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6日作出判决,准许原告韩某与
    2023-05-08
    106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1、法律上什么是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上述权利所产生的房屋权属、抵押、典当等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行为。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名称。共有人应当共同申请房屋共有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应当将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有效证件报送登记机关审查。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提交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二,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权属登记的种类包括一般登记、初始登记、过户登记、变更登记、其他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一般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
    2023-05-02
    364人看过
  • 收养必须进行登记公证吗
    《民法典》规定收养子女不是必须进行登记公证,但是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一、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的吗?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二、领养孩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收养孩子有以下方法:1、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2、收养亲戚的孩子;3、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4、继父和继母收养继子或继女。夫妻收养子女不能私下进行,他们必须到被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三、两家人商量好抱养孩子犯法吗?抱养,也就是收养。我
    2023-03-26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1
      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是一定要登记才能取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9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登记,农村自建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除外。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享有房屋产权。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由购房人办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0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
    •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吗房屋的基本单元等是否必须进行登记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
    • 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相关法规,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说的是“可以”,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