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6:10:17 326 人看过

1、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在运输途中或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

2、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

(1)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等。

(2)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付给收货人。

因此,当发生货物的损毁迷失时,托运人只需要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已将货物按照合同交给了承运人、货物损毁灭失的事实,就可以向承运人索取赔偿了。

至于承运人该不该赔偿,是否可以不按托运人主张的赔偿金赔偿等,是需要承运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的,否则就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按照托运人的主张进行赔偿。

一、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和收货人的错过。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的义务有什么

(一)安全运输义务

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因此,由于机器放置的原因而产生的货物毁损责任在于承运人(驾驶员)。

只有在装运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液化气体罐车、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如起爆器材炸药、气体放射性货物、四级放射性货物和带有辐射源的仪器、仪表、器械需要派押运人。

(二)承运人的通知义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负有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当然,承运人只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收货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的情况下,方负有上述通知义务,如果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如托运人在运单上填写的收货人名称、地址不准确,或者收货人更换了填写地址或联系方式而未告知承运人的,承运人免除上述通知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202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有何条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有何条件(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二)受害人须有损害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四)致害人须有过失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赔偿责任有哪些类型(一)过错赔偿责任所谓过错赔偿责任,就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
    2023-11-29
    191人看过
  • 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有哪些条件
    1、学校自身的行为有违法性;2、有在校未成年学生事故伤害事实存在;3、学校的违法行为与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学校主观上有过锗。综上所述,在认定校园损害赔偿责任时,首先要确定学校本身是否有过错,如果学校并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那么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在确定学校的责任以后还要认定侵权人的责任,如果侵权人未成年,那么由其父母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全部内容,阅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是这样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2023-08-05
    458人看过
  •  致害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这段文字描述了保险公司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制。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致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保险公司将不承担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而是由致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 致 害 人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禁止利用高度危险作业以及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
    2023-09-11
    411人看过
  • 普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怎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伤亡承运人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旅客伤亡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货运司机弄丢货物怎么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可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在公交车上摔伤找谁理赔只要旅客在车上受到的伤害不是因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不是自身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都得承担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三、公交车急刹车免票搭乘的大爷摔伤医药费由谁承担首先,公交车急刹车免费搭乘的大爷摔伤医药费,应该由公交公司来赔偿。《民法典》的规定
    2023-03-28
    114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责任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2-04
    23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医疗损害诉讼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存在过错,或者患者的损害与自身的过错无关,否则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的责任人有哪些医疗损害的责任人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1、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
    2023-02-22
    225人看过
  • 违约精神损害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既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因素,也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但从根本上说,其在大的理论框架下还是一种违约责任,是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因此还是应该在整体上适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按照王*明教授的观点,我国《民法典》主要采用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19,那么在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中也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原告在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并有精神损害产生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对此违约没有过错,在法律上就可以推定被告具有过错,并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以看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相对较轻,这样将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一个行为在什么条件下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必须有责任构成要件予以规范。综合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我认为
    2023-02-19
    491人看过
  • 赔偿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损害事项
    一、赔偿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损害事项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赔偿责任和补偿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赔偿责任和补偿责任的区别包括:1.性质不同。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2.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3.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三、损害赔偿要遵循哪些原则损害赔偿要遵循的原则包括:1.全部赔偿原则。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
    2023-07-10
    336人看过
  • 必要条件是什么,才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导游介绍购物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梁某跟随某旅行社去某地旅游,在旅游途中,在导游沈某的介绍和带领下去某礼品店购物,买得一价值2000元的玉石,该店以及导游沈某均表示玉石绝对正宗、物有所值。但回家后经专家鉴定,仅是普通玉石,价值200左右。后来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导游沈某与该礼品店有挂钩,且回扣率高达40%。那么随团旅客途中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法律如何保障根据《
    2023-07-06
    232人看过
  •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保障了哪些损害?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1、货物灭失、损坏及迟延交付的责任。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但如果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但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对由于为履行运输合同而使用了不良状况的车辆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引起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2、特殊风险的责任。若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在下述情况中产生的特殊风险所引起的,承运人应予免责:(1)当已在运单中明确议定和规定使用无盖敞车;(2)包装上标志或号码不足或不当;(3)由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代表托运人(发货人)或收货人所从事的货物搬运、装载、积载和卸载;(4)如货物根据其性质,在无包装或未予妥善包装时易于损耗或损坏
    2023-07-04
    9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雇主怎样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雇主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4-17
    187人看过
  • 医疗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2023-03-16
    364人看过
  • 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一、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第三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第三者,由于并不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当事人,从法律上讲,并不承担任何的义务,而且法律也不能因为要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而过多干涉个人行为的自由,因此法律对无过错方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赔偿采取了规避的态度。过错方承担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因此,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二、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项1.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2.因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3.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4.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时效的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
    2023-04-30
    165人看过
  •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1、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由谁来承担这个要根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2、一般承揽人在工作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那么就需要由承揽人来进行承担,但如果是属于定作人对定作和指示存在过错的,就会由定作人来承担。3、承揽关系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系的工作,对于这种属于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如果承揽人在完成中导致第三方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但是属于定作人有错的就会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5-10
    38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婚姻损害赔偿案件应承担哪些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6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 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
    • 承揽人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责任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21
      在雇佣合同中,雇主对雇员的致人财产损失的行为承担所有责任。如果雇主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即使雇员没有过失或一般过失,雇主也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故意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雇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 然而,如果被确认为承揽合同,定作人和承揽人之间则不存在上述关系。两个当事人的地位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中的关系,按民法典第十五章解决。而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则不存在依
    • 婚外恋损害赔偿的赔偿方承担哪些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方承担哪些哪些责任对于由谁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给予了明确回答。29条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但是是否由于司法解释29条的规定,无过错配偶方就丧失了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了呢笔者认
    • 施工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1、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清洁提单的损害责任由承运人承担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法律,对于因货物包装不良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包装有内包装和外包装之分,外包装一般是目力所及的。如果没有覆盖物,内包装也可能为目力所及。如果虽然签发了清洁提单,但承运人或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确能证明在接收/装船时,该货物表面存在瑕疵,是否可以免除承运人的责任如果根据接收/装船时的客观条件,比如光线等因素,一般人可以明显地发现表面存在瑕疵,而承运人或代其签发提单的人却不作批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