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广告法律地位探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4:44:45 222 人看过

关于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以及主流学说认为是要约邀请,而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将其认定为要约。基于对传统的要约的理论的理解与把握,本文认为这类可能进入交易合同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既非要约又非要约邀请

冯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关于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以及主流学说认为是要约邀请,而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将其认定为要约。基于对传统的要约的理论的理解与把握,本文认为这类可能进入交易合同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既非要约又非要约邀请,而是一种先契约的承诺,形式上应当向不特定的受众发出,内容上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对合同的最终订立有重大影响。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广告要约要约邀请先契约承诺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性质

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性质认定与一般广告在性质认定上是同一问题。就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而言,在德国学者的观点是将广告作为要约邀请,在法国则将广告视为共同性要约,先承诺者承诺有效[1];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也认为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2],但司法实践中有广告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的判例。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将此种广告视为一种面向不特定受众的要约。

[3]要约系以订立契约为目的之须受领的意思表示,其内容须确定或可得确定,得因相对人的承诺而使契约成立。[4]而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乃在引诱他人向其为要约,其本身不发生法律效果。[5]在严谨的大陆法系中,一种意在订约的行为在法律上或被认定为要约或被认定为要约邀请,一般来讲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该类意在发生交易的行为也可以被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涵盖,但不可否认的是存在一类广告行为,在法律上不认定其进入契约内容将有违契约甚至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它又严重超出了要约的概念范畴。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都要求为该类可以进入合同的广告的行为给以定性或者支持。

承诺,指要约的受领人向要约人表示其欲使契约成立的意思表示[6]。如果承认任何一个合同都是由其每项条款所构成的合意组合而成,那么对于该类可以进入契约的广告行为,不妨认定其为一种先契约的承诺,以期与现行法律理论的协调。按照目前的法学理论,一种意在订约的行为或被认定为要约,或被认定为要约邀请,广告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其他德国法系国家或地区,均被认为是要约邀请,即意在使潜在的交易对象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假设双方在后来的要约承诺过程中没有再涉及该广告所描述的标的特征,则应认定为事实上双方已经就标的的该项特征达成合意,只不过是广告方通过广告对该特征做出了先契约承诺。寻找该类广告进入合同的法理依据,我们还发现至少还有两点:一是在广告学理论来看,一般认为真实是广告的生命。广告的内容、传播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条规定了广告的三项基本原则:真实性、合法性、思想性。广告的真实性原则在广告学理论上和法律上的确立是毋庸置疑的。二是大陆法系诚信原则和英美法系信赖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原则的普遍确立,为广告进入契约提供了充足的私法上的理论依据:广告受众是在看到广告之后,与广告主缔结契约的,因此对广告中内容则可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信赖原则的规定,赋予其与契约内容同样的效力,也当然对广告主具有了约束力。[7]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怎么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预售商品房办理预告登记的手续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一、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一般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登记表;2、提交登记申请、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4、符合等级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二、购房时怎么加强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多)卖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2023-06-27
    170人看过
  •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预售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本条例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的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条例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发的商品房的预售行为及其管理。
    2023-05-29
    31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以及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具有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2.实际功能不同。3.操作上的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5登记主体不同。二、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只是是预售的程序之一,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三、商品房预售如何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程序如下: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
    2023-06-22
    15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的最佳实践
    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收费。6、发证。办理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指什么?单方预告登记如何办理?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出现。预购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申请人应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提交的资料是:(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
    2023-07-20
    170人看过
  • 广州:商品房预售可“一站式”审批
    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调整事项的通知,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将实现一站式集中审批,统一转移至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审批,据悉,这是市行政审批职能三集中一分离改革的要求。据介绍,今后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需新增一份《商品房预售现场勘验登记表》,并提供现场各幢相关图片。镇区项目由现场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项目进度,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西区和南区纳入中心城区区域)项目由现场监理单位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项目进度。自收到现场勘验申请后,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勘验结果予以确认。市住建局审批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勘验,审批后由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值得留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商品房预售现场勘验登记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欺骗行为,现
    2023-06-10
    27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法律纠纷
    由于我国商品房预售市场还不是很完善,有关法律规范还不够完整,各个地方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导致许多地方还处于比较混乱的阶段,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昧良心的故意损害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交易不公平,大部分的风险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最后容易出现购房者被迫接受房屋或者无处维权的地步。商品房预售的面积和价格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房屋面积与实际的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有出入的情况,预售商品房从动工到竣工、验收,这期间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可能会导致购房人所购置的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有所变化,由此也会导致价格的变化。同样,由于买期房交房日期较长,期间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是必然的,而开发商从交房前到交房这段期间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将房地产价格提高,这样就会导致价格方面的纠纷,或者还有其他原因导致价格或者面积产生更多纠纷,这些都是在预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和法律纠纷。一、
    2023-06-20
    335人看过
  • 电子商务广告法律法规分析
    电子商务的法律同中国的电子商务一样,在99年之前基本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而在99年开始涌现的电子商务热潮的带动与要求下,相关立法呼声越来越高,并产生了2000年春天人大会上的电子商务立法一号提案。此后,《电信服务标准》、《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连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新闻登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内,基本形成了我国一整套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规与规章涉及互联网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广告,经营许可,新闻发布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了一个系统并基本做到了与国际的接轨。电子商务广告法律法规分析之现状研究:对于现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以及高校学习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来看电子商务法律在中国还不是很健全,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漏洞没有专业的电子商务法律社区,法客网虽然几经挂
    2023-06-07
    44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广告要注意方式
    本起纠纷问题出就出在了开发公司在销售第一期商品房时打出的广告上,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如果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设规划不一致时,是否有效或者说对开发商是否有约束力呢?让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对此所作的有关规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商业广告通常不构成一项要约,而是要约邀请,而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但是《民法典》同时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要视为要约。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2023-06-12
    294人看过
  • 法律对房地产销售广告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楼宇地点、竣工交付时间、售价等;(二)预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证号;(三)现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证》证号。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不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的,应提交《房地产证》。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二)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三)违章建设的房屋;(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
    2023-04-29
    395人看过
  • 商品房违法广告肆虐背后的售房压力
    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楼市广告随处可见。然而,在铺天盖地的商品房广告中,虚假、迷信等违法广告也为数不少。从最近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查获的商品房广告看,虚假广告、迷信广告、误导性广告等都闪烁其间,这些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严重地欺骗和误导着购房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19日内蒙古新闻网)如今,商品房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尽管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清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各种违法广告仍变着法出现在购房者的眼前。违法广告中大都使用故弄玄虚、夸张的广告用语,以此误导购房者,最终实现欺诈消费者的目的。如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广告中用欧美的风格、欧洲艺术殿堂等溢美之词来形容,便属于违法广告,往往购房者到实地考察时却与广告宣传和导购者所吹嘘的相差甚远。此时,消费者也只能徒呼奈何!商品房中的这类广告严重违反了《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为何工商部门屡禁却不止
    2023-04-24
    291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但正式合同对广告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这些描述和承诺与正式合同条款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销售的完整交易条件,即合同条款的效力,也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卖方违反合同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一)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二)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二、购房的注意事项有
    2023-04-11
    75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韩冬)针对以往商品房预销售环节多存在开发企业无预售许可违规售房、购房人违规购房引发大量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预售单位是否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介绍,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要件并且完成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不得以内部认购、认订、登记、选号、团购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预订金。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除要查看该商品房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因为一个小
    2023-04-22
    45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1、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3-08-17
    13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会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则一般未办理手续的,合同无效,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合法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是不被禁止的。这种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预售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而该合同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是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二、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
    2023-06-20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登记预告怎么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3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申请人的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
    • 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的方法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预告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
    • 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以惠州为例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惠州市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以到房管局当场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但首先要已经领取了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一、办理条件已领取预告登记证明二、所需材料1、《惠州市房地产权预告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3、购房者身份证明:(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自然人
    •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
    • 开发商擅自在楼宇加上半夜预售等预售预售品的广告牌广告费归谁所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俗称的房顶)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第17条,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即楼顶天台、外墙面使用权属于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内容,即双方可以约定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即楼顶天台)、外墙面使用友归谁享有。1、如果合同中约定归人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且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在开发商收取一定管理费后(收费比例由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