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绿线一致;2)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的需要;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已取得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已获得正式的国土批文;6)改变绿化规划方案已经规划部门批准;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办理材料
必须如实填写表格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表明送审工程的具体位置及毗邻的建筑物、道路、各种管线关系位置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批文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窗口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复函》;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复函》;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七千平方米以下的,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下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郁南县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办理有哪些要求
446人看过
-
湛江赤坎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在什么地点
286人看过
-
武汉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行政许可证办理指南
50人看过
-
汕头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50人看过
-
湛江赤坎区建设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审核办理程序是什么
297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8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城市绿化规划规划建设城市绿化用地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5;(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比率不低于25,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20,景观路不低于40。(三)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绿地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5;(四)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单位绿地不低于其总占地面积的40,并设置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五)学校、医院
-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
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是如何算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从税收的角度,厂区的绿化费用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如企业选择按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也是可以的,目前政策尚未没有明确摊销几年,可以根据企业的受益期来摊销。
-
绿化化改造项目中,绿化保护用地使用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变城市绿地性质不得减少绿地总量。因城市规划调整减少绿地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近规划增补同等面积的绿地。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同等面积的绿地;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应当缴纳所
-
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税费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免征土地使用税的7种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