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重视女职工的禁忌劳动,合理安排岗位,《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根据劳动部1990年1月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在《体力劳动强度分类》中,禁忌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外,主要包括:森林采伐、调节和流放,电信行业施工脚手架搭拆、电力架空架线;每次连续负重20公斤以上,间歇负重25公斤以上作业
2.企业应注意女工特殊劳动保护中的“四个时期”,妥善安排“四个时期”的劳动。女工的四个时期是指月经期、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企业需要特殊保护
(1)经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海拔、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三)围产期保护。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哺乳期保障。企业可以安排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不满一年的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例外,女职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情形的,企业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第四十条规定的过失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等过失情形的,企业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期满终止,不适用于女职工,三期期满后才能处理损失
休产假能有年终奖吗?
根据《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节假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还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护理假、节育手术假等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工作和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及其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期间依法享有休假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确定劳动者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因此,公司应根据王女士休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支付其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于绩效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都包含在工资单中,属于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年终奖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女职工生育子女后,在产假剩余时间内不能扣除的,年终奖不得低于1分,否则,视为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最高罚款可达5万元。根据《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护理假、节育手术假和其他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和支付工资,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受任何影响
一是行政处罚,金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二是民事赔偿。如果单位给的少,就必须补年终奖。同时,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七款、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还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总额的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每名女职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附件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附件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况严重,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令停止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并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女职工怀孕后,单位找各种借口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对的。对我国妇女的保护既是人文关怀的需要,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了解我国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也有利于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有关更多问题,欢迎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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