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声称有加班事实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出示加班证据。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证据归用人单位所有的,仲裁委员会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但用人单位不提供,应承担无法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加班事实的存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证明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特制定本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发包人控制和管理的,发包人应当提供;如果雇主未能提供信息,则应承担不利后果。”p>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劳动者应当提供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加班事实是否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加班证据,用人单位不予承认,劳动者的仲裁或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现在,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并允许劳动者提供证据,所谓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工作量的,应当合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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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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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举证责任怎么分配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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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0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加班事实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例如加班审批单、打卡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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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加班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加班事实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加班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例如加班审批单、打卡考勤记录等,则由用人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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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一.追索加班费的时效是多少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将劳动争议时效从6个月延长至1年,再次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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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分配怎么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应当是由劳动者提出加班的初步事实及本人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及加班费已经足额发放的记录,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对于考勤记录基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必须保存